根据《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5号)有关要求,《缙云县岭后骨洞坑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审查结果已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31日
根据《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5号)有关要求,《缙云县岭后骨洞坑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审查结果已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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