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汉 (略) LNG气化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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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汉 (略) LNG气化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古丈县岩头寨镇野竹村现有厂区办公楼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汉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汉 (略) (略) 古丈县岩头寨镇野竹村,该公司年产385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于2015年11月5日 (略) 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函〔2015〕78号)。由于技术升级改造,生产区辊磨机热风炉、锅炉、焙烧窑、煅烧窑、厨房等均已由原使用煤炭作为燃料技改为燃烧天然气。为保证生产区有稳定供气源,建设单位拟投资300万元在古丈县岩头寨镇野竹村现有厂区办公楼南侧配套新建LNG气化站工程。站内设置2个50m3的LNG储罐、2台3000Nm3/h的汽化器及其它配套设施。结合各用气点天然气使用量,设计储气量1618.08万m3/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完善项目区雨水截(排)水沟,雨污水管线布局合理、标识清晰,无跑冒滴漏现象,无污水进入雨水系统;生活污水依托办公楼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岩头寨镇污水厂深度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做好储罐区、LNG气化区、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治区域防腐、防渗措施,定期进行维护管理,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2、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对工艺设备的定期巡检和开展泄漏检测,减少天然气放空量和消耗;卸车、抽残、检修、泄放气时逸散的少量天然气经不低于10米高超压放散管高空排放。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四氢噻吩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原供应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并做好贮存场所的分区防渗、导流等措施。 4、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强化管道安全设计,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加大巡线频率,提高巡线的有效性,保证管道安全;按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有管理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按应急预案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