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智慧档案数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延川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18:0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延川县财政局104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03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1-* | ||
采购单位 | 延川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延川县延川镇中学山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1-* |
项目概况
关于智慧档案数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延川县财政局1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06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 (略) -2024-*
项目名称:关于智慧档案数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关于智慧档案数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合同包最高限价:*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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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基础软件 | *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智慧档案数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智慧档案数字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 (略) 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工商注册地非陕西省内的,应持有陕西省委保密局对本项目的保密备案证明并原件封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现场勘察时间:请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由采购人组织,进行现场勘察,以便更确了解工作量,并登记汇总勘察单位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延川县财政局10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1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延川县财政局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原件,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2、请各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谈判,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集采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川 (略)
地址:延川县延川镇中学山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延川县延川县河东财政办公大楼(延川县财政局1楼)
联系方式:0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1-*
(略)
2024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