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苏嘉甬铁路涉塘水利及配套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 (略) 涉塘水利及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盐发改投〔2024〕1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统筹安排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法人为 海盐县 (略) ,招标人为海盐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圣加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提标加固海塘210米,新建滨海大道210米,改建实施影响范围内翁金线210米,并做好两端临时链接工作,工程位于海盐县境内。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水利 (略) 工程。水利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提标加固海塘210米;公路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滨海大道210米,改建实施影响范围内翁金线210米。项目概算总投资 *.*元,本次招标涉及概算金额*.*元。
2.2 招标范围
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盐发改投〔2024〕179号,对初步设计批复范围所确定的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必要的勘察、测量),批复所需的各类专题报告、工程施工、材料设备设施采购与安装、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并配合工程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安全文明、环保、合同、信息等管理控制。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含必要的勘察、测量)、批复所需的各类专题报告、各类专项设计(如有)、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等内容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竣工图等;
(2)材料设备设施采购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材料及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等所有设备设施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
(3)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主要包含水利部分、公路部分、专项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的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
(4)总承包管理服务:包括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组织协调及其他与EPC 总承包有关联的所有内外协调、协助项目报批报建等前后期手续的办理;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协助工程相关验收及备案、移交、回访等,对本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负责本工程其他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的管理协调工作等。
2.3 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及发包人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水利部分达到合格标准;公路部分交工合格,竣工90分及以上。
2.4 合同服务期
总工期:15个月(施工图设计工期为1个月,施工工期为14个月)。投标承诺总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1)+(2)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1)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资质和工 (略) 行业*级资质,或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资质和工 (略) 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或④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资质和工 (略) 行业*级资质,或⑤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资质和工 (略) 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
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级资质的,也可与符合招标文件设计资质要求的水利 (略) 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2承担水利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20〕7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承担水利施工的单位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 (略) (略) ”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略) 施工的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 (略) 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承担设计的单位为省外企业需满足以下要求:①省外单位须完成建设发〔2014〕332号文“关于开展外省入浙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入库工作的通知”中所要求的入库工作。②外省入浙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入库工作的企业备案信息需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②水利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对应专业设计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略) 设计负责人: (略)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对应专业设计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④水利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对应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略) 施工负责人: (略)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 (略) 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对应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⑥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水利设计负责人。
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⑧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水利设计负责人、公路设计负责人、水利施工负责人、公路施工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由各自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3.5履约行为
①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水利施工负责人、公路施工负责人、水利设计负责人、公路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 (略) 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阶段提供承诺书即可)。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或施工)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区( (略) 级或省级) (略) 场限制投标。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2023年7月1日以来未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被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的。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2021年7月1日以 (略) 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问题等原因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挂牌督办的。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设计综合类*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级资质的设计方,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7 招标人将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应用的通知(浙建建发〔2023〕98号)要求,核查投标人资质的最新动态,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按文件规定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并对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
本项目要求的对应施工资质应在“ (略) 场监督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将核查发布日期为2024年10月14日的核查证明复印件和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书面承诺放入资信标中;违反上述规定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 (略) 上登记,取得投标资格, 获取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文本、CAD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2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采用直接送达方式,递交 (略) 三楼 321 开标室(海盐县武原 (略) 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登录入口上操作。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当由牵头单位递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圣加 (略)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 (略) 232号 地址:海盐县武原 (略) 618号东欣大厦9楼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张工 联系人:钱工
电话: 0573-* 电话:0573-*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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