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机关事务 (略) 物业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江 (略) 机关事务中心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16:1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1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新、潘利民、杨小燕、陈杏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略) | ||
采购单位 | 长江 (略) 机关事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沿江大道13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工,027-(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恒达建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略) 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新、潘利民、杨小燕、陈杏艳,027-(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HD-CJHY-(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机关事务 (略) 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第二部分、技术要求”的人员要求中:“★中标人对所选派的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要求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身体素质好,确保选派人员没有不良记录。应优先选用采购人原有的部分工作人员,其中至少包括采购人原有会务人员7名,其平均工资目前为(略)元/人/年;维修人员2名,其平均工资目前为(略) 元/人/年,中标人须承诺在保证上述人员工资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完成原有劳务派遣用工合同的平稳转接。”修改为:“★中标人对所选派的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要求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身体素质好,确保选派人员没有不良记录。应优先选用采购人原有的部分工作人员,其中至少包括采购人原有会务人员7名,其平均人员费用目前为(略)元/人/年;维修人员2名,其平均人员费用目前为(略)元/人/年,其中人员费用包含薪资(含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等)、过节福利费、体检费、服装、劳保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中标人须承诺在保证上述人员工资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完成原有劳务派遣用工合同的平稳转接。”
(二)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第三部分、商务要求”的报价要求中:“1.人员费:包含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福利、节假日加班费、工作服、人员工作餐等;其中员工的基本工资、社保(五险)等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修改为:“1.人员费用:包含薪资(含人员工资、社保费用等)、过节福利费、体检费、服装、劳保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三)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报价文件”中“2.分项报价表”的备注“备注:物业服务人员薪资总额占总报价比例为: %”修改为:“物业服务人员费用总额占总报价比例为 %”。
(四)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4年12月20日09点30分”变更为:“2024年12月29日09点30分”。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江 (略) 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沿江大道134号
联系方式:吴工,02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达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文秀街10号中石大楼A栋2号门9A层
联系方式:唐新、潘利民、杨小燕、陈杏艳,027-(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新、潘利民、杨小燕、陈杏艳
电 话: 027-(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