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华电 (略) :
你单位申报的《 (略) 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略) 令第673号),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天津华电宝坻区大白庄、黄庄镇、八门城镇270MW风电项目(黄庄镇)(项目代码:2303-*-89-01-*);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行业代码:D4415。项目单位为天津宝坻华电 (略)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 (略) 宝坻区黄庄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0台单机容量6.25MW风力发电机组及1座220kV升压站,其中房屋建筑面积1292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7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国内银行贷款*万元。
五、工程建设期自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
六、本工程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七、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详见附件)。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据此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开工前的相关报建手续。项目履行开工(包括局部开工)手续后,本文件持续有效。如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且未办理延期手续,或项目实施与核准内容不符的,核准文件即失效。
十、项目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的,请于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天津华电宝坻区大白庄、黄庄镇、八门城镇270MW风电项目(黄庄镇)招标基本情况表
附件
天津华电宝坻区大白庄、黄庄镇、八门城镇270MW风电项目(黄庄镇)招标基本情况表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设备采购 | √ | √ | √ | ||||
重要材料采购 | √ | √ | √ | ||||
工程整理 | √ | √ | √ | ||||
其他 | √ | √ | √ |
备注:表中“其它”类中各子项是否招标以及邀请招标应按照 (略) 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