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绥滨至普阳农场(柳西分场)段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小佳河至亮子河公路绥滨至普阳农场(柳西分场)段改扩建工程防洪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服务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 (略) 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的函》黑发改交通函[2023]96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绥滨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自绥滨县人民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绥滨镇,沿旧路经北岗村、五道岗村、富强乡、松滨村,至普阳农场东侧开新线,于普阳农场南侧回归旧路,终点位于柳西分场,路线全长 62.241 公里,连接线长 0.391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 80km/h,路基宽度 12.0m,路面宽度 10.5m;
2.2 项目地点:绥滨县。
2.3 招标范围: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具体要求等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 标段划分:
标段号 | 采购需求 | 预算(万元) | 备注 |
1 | 环境影响评价 | 28.638 |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2 | 防洪评价、水土保持方案 | 159.246 |
2.5 服务周期:收到各阶段评价资料后15日内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并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
2.7 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28.638万元 、 二标段:159.24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一标段:
3.1.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应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为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并同时具有环境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二标段:
3.1.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等)相关专业*级以上(含*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 信誉要求
3.2.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2 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
3.3信用条件
3.3.1投标人不得被 (略) 在信用中国(黑龙江鹤岗) (略)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谨参与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在制作或提交投标文件中要附带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投标方信用报告,用于替代不是失信被无执行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或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 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2023 年4月3日 10时00 分至 2023 年4月11日 10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 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 (略) 交通运输局
电话:0468-*
招标人:绥滨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绥滨县
联系人:蔡斌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略) 南岗区长江路470号悦山国际I栋1单元26层13号(住宅)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10、异议受理、举报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0468-*/12328
受理联系人:孟宪忠
受理网址:http://**
受理邮箱:*@*63.com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