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202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代理机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GZY-(GK)CG*
项目名称:2024年-202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代理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略) 医疗保障局2024-202 (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委托商业保险代理业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必须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获得总公司同意其在新疆开展大病保险业务的批准(经保监会备案或者审批的大病保险产品的条款、经营许可证、上 (略) 出具的同意及开展大病保险的批复文件原件)。
在中国境内连续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 (略) 场信誉(提供近5年开展健康保险专项业务的证明资料)。
具备功能完整、相对独立的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健康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截图,加盖公章)。
具备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必须熟悉当地医保政策,提供驻点、巡查等大病保险专项服务,需配备不少于4人医学、药学、财经、大数据等专业的专职服务人员。需提供开展大病保险业务专职人员名单、职业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劳动关系证明(合同书或聘用书)。
具备完善的健康保险精算、风险管理、核保核赔的制度和能力;能够对大病保险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和单独核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7日至2024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指定栏目(http://www.ccgp-http://**)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9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3、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办事指南—操作指南。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医疗保障局
地 址:伊州区伊州大道12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伊州区光明路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狄金锦
电 话:090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