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双江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双江县畜禽定点屠宰及配套加工建设二期EPC(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人: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联系人:李金
联系电话:#
文件获取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
文件获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09时00分至 2024年 11 月 21 日18 时00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进行 (略) 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 (略) 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
招标人要求:3.1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勘察方应满足)
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设计方应满足)。
③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情况说明。
(4)信誉要求:
①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等。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②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 (略) ,按成立年份提供))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5)业绩要求:无
(6)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③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企业,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7)拟配备项目组成员要求:
①勘察、设计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业配置合理,提供所有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如是退休人员无社保的需提供退休证扫描件或返聘协议书扫描件)。
②施工项目组成员:根据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 53/T-69-2014)规定进行配备;拟配备的所有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3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 (略) 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保证金具体收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规模:本次招标规模248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390.#元、设计费:84.#元、勘察费: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