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套灯具边框生产线项目 | 宁 (略) 崇寿 (略) 8号 | (略) | 拟投资*租用 (略) 现有部分厂房(厂区西侧整幢厂房),实施年产*套灯具边框生产线项目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 焊接烟尘移动式烟尘净化器(TA001)处 理,加强车间通排风;DA001烘干工序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 的排气筒(DA001)排放;DA002喷塑粉尘 二级脉冲滤芯回收装置(TA002、TA003)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 的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汇至同一根高于 15m 的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 (略) (略) ;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备(隔油调节、混凝沉淀) (略) (略) 。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消声器;加强管理,减少碰撞产生的噪声。 固废治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指定的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箱:*@*26.com
通讯地址:宁波前湾新区生态环境局(宁波杭州湾新 (略) 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