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相思岭校区南区一期食堂招租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农业 (略)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18:1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5月06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丽梅、刘杰、陈东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农业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博恒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 (略) 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丽梅、刘杰、陈东英05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TZB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相思岭校区南区一期食堂招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中“A2.2 食材采购保障:投标人具有定点食材供应商(至少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类、冻品、猪肉、调味品、禽蛋类、水产类、豆制品、干货、面类),每提供任意一个月定点食品原料采购的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1)与定点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2)定点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明材料的,应从其规定)复印件;(3)定点供货商给投标人开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的相关票据复印件(发票须体现对应的供货品类、数量、金额,且开票月份时间须为连续三个月)。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现更正为“A2.2 食材采购保障:投标人具有定点食材供应商(至少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类、冻品、猪肉、调味品、禽蛋类、水产类、豆制品、干货、面类),每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定点食品原料采购的证明材料的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1)与定点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复印件;(2)定点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明材料的,应从其规定)复印件;(3)定点供货商给投标人开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相关票据复印件【发票须体现对应的供货品类、数量、金额,且开票月份时间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投标截止当月)中任意一个月】。未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本项不得分。”。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农业 (略)
地址: (略) (略) 镜洋镇红星村龟山116号
联系方式:王博恒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陈丽梅、刘杰、陈东英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梅、刘杰、陈东英
电 话: 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