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医疗卫生综合楼灯床塔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一.手术无影灯:18台
1.光学系统:采用LED冷光技术
2.圆型灯头造型,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符合现代层流手术室感控要求,提供层流指数符合证明文件(紊流度≤37.5%)。
3.灯盘及把手一体成型,操作方便,不允许拼接式把手,影响清洁和操作。
4.中置手柄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
5.母灯最大光照强度≥160,000LUX,子灯最大光照强度≥120,000LUX
★6.聚焦光柱≥120CM
★7.深腔照明率:≥100%
8.医生头部温升≤1℃,术野温升≤1℃。
9.色温:≥4000K
10.色彩还原指数(ra)≥95
11.灯泡寿命≥*小时,支持单个更换
12.无影灯控制面板具备照度指示和亮度调节功能,满足不同外科手术的需求。
13.配备光斑调节功能,可调范围为:195~300mm,照度不随光斑大小改变而变化,保证术野获得稳定的照明
14.无影灯平衡臂为原装进口弹簧臂,关节灵活度大,灯臂关节数≥6个,稳定性好,定位准确
二.单头手术灯:5台
1.光学系统:采用LED冷光技术
2.圆型灯头造型,具有良好的层流穿透效果,符合现代层流手术室感控要求,提供层流指数符合证明文件(紊流度≤37.5%)。
3.灯盘及把手一体成型,操作方便,不允许拼接式把手,影响清洁和操作。
4.中置手柄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
5.最大光照强度≥160,000LUX
★6.聚焦光柱≥120CM
★7.深腔照明率:≥100%
8.医生头部温升≤1℃,术野温升≤1℃。
9.色温:≥4000K
10.色彩还原指数(ra)≥95
11.灯泡寿命≥*小时,支持单个更换
12.无影灯控制面板具备照度指示和亮度调节功能,满足不同外科手术的需求。
13.配备光斑调节功能,可调范围为:195~300mm,照度不随光斑大小改变而变化,保证术野获得稳定的照明
14.平衡臂为原装进口弹簧臂,关节灵活度大,灯臂关节数≥6个,稳定性好,定位准确
三.电动综合手术床:17台
1.手术床为电动液压驱动机制,电动调节床面升降、前后倾、左右倾、背板升降、刹车≥5个主要动作组,由≥5组独立液压缸液压驱动。
2.手术床具备腰桥功能,且腰桥为隐藏式双螺纹套杆结构,可实现现场升级安装,通过腰桥把手在床体两侧操作,避免医护人员在床梁下方操作的弯腰导致不方便使用。
3.手术床配有高性能充电电池,可满足≥1周手术需要,确保手术床在无交流电源供电状态下工作。充电电池无需保养和维护,可长时间使用。同时具有交流电源供电功能,确保最大的安全性。
4.手术床控制必须满足手持有线控制器和床身立柱应急控制面板(立柱应急面板位于立柱上方便操作,拒绝放在底座上)两套控制方式,且两套控制方式相互独立。确保手术床在一套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另一套仍能可靠运行。
★5.手术床承重≥240kg。
6.手术床台面框架、边轨和立柱采用优质不锈钢制成,抗撞击,耐腐蚀,耐消毒,永不生锈,坚固耐用。
7.手术床床垫由质地柔软的双层记忆海绵整体制成,厚度≥75mm。床垫接缝处采用无缝烫接技术,防水透气易清洗,防静电。
8.手术床床板由头板、背板、臀板及可分开式腿板等五部分组成。头板可拆卸;腿板可拆卸、可分叉,采用进口气弹簧组件助力,可在+20°/-90°范围内任意上下折;
9.头板和腿板可前后互换。
10.独立电动液压控制刹车,能够轻松将手术床固定或移动,确保手术床稳定性。
★11.具有一键形成屈曲、反屈曲体位功能,一键复位功能。
★12.手术床台面最低高度≤610mm
13.手术床出厂 (略) 透析处理,保证手术床经久耐用。
14.手术床腿板采用按钮式一键拆卸,无需拧任何螺母,方便快捷。
15.技术参数:
手术床长度≥2040 mm
手术床宽度≥520 mm
手术床升降行程≥350mm
台面前后倾角度:±25°
台面左右倾角度:±20°
背板折转角度:+80°/-40°
腿板折转角度:+20°/-90°,外折角度≥90°
头板折转角度:+40°/-85°
内置腰桥升距≥120mm
16.基本配置:电动手术床主床, 配床垫,头板,分体式腿板,主机(包含背板,臀板),台柱应急控制面板,有线遥控器,托手架一对,麻醉屏架一个,托腿架一对,支身架一对, 侧卧手架一个,支肩架一对。
四、电动综合手术床:1台
1.手术床为电动液压驱动机制,电动调节床面升降、前后倾、左右倾、背板升降、刹车≥5个主要动作组,由≥5组独立液压缸液压驱动。
2.手术床具备电动平移功能,不可采用机械限位方式,且平移功能由独立的液压缸驱动动作。
3.手术床具备腰桥功能,且腰桥为隐藏式双螺纹套杆结构,可实现现场升级安装,通过腰桥把手在床体两侧操作,避免医护人员在床梁下方操作的弯腰导致不方便使用。
4.手术床配有高性能充电电池,可满足≥1周手术需要,确保手术床在无交流电源供电状态下工作。充电电池无需保养和维护,可长时间使用。同时具有交流电源供电功能,确保最大的安全性。
5.手术床控制必须满足手持有线控制器和床身立柱应急控制面板(立柱应急面板位于立柱上方便操作,拒绝放在底座上)两套控制方式,且两套控制方式相互独立。确保手术床在一套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时,另一套仍能可靠运行。
★6.手术床承重≥240kg。
7.手术床台面框架、边轨和立柱采用优质不锈钢制成,抗撞击,耐腐蚀,耐消毒,永不生锈,坚固耐用。
8.手术床床垫由质地柔软的双层记忆海绵整体制成,厚度≥75mm。床垫接缝处采用无缝烫接技术,防水透气易清洗,防静电。
9.手术床床板由头板、背板、臀板及可分开式腿板等五部分组成。头板可拆卸;腿板可拆卸、可分叉,采用进口气弹簧组件助力,可在+20°/-90°范围内任意上下折;
10.头板和腿板可前后互换。
11.独立电动液压控制刹车,能够轻松将手术床固定或移动,确保手术床稳定性。
★12.具有一键形成屈曲、反屈曲体位功能,一键复位功能。
★13.手术床台面最低高度≤610mm。
14.手术床出厂 (略) 透析处理,保证手术床经久耐用。
15.手术床腿板采用按钮式一键拆卸,无需拧任何螺母,方便快捷。
16.技术参数:
手术床长度≥2040 mm
手术床宽度≥520 mm
手术床升降行程≥350mm
台面前后倾角度:±25°
台面左右倾角度:±20°
背板折转角度:+80°/-40°
腿板折转角度:+20°/-90°,外折角度≥90°
头板折转角度:+40°/-85°
台面平移距离≥320mm
内置腰桥升距≥120mm
17.基本配置:电动手术床主床, 配床垫,头板,分体式腿板,主机(包含背板,臀板),台柱应急控制面板,有线遥控器,托手架一对,麻醉屏架一个,托腿架一对,支身架一对,侧卧手架一个,支肩架一对,中空头托一个。
五.机械双臂麻醉塔:23台
1.吊塔旋转角度≥340度,且具有良好的限位系统;
2.吊塔产品符合欧盟认证,并提供产品符合认证及声明;
3.所有吊塔均须配有良好的机械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
4.气电箱上气体终端及强弱电终端可位于箱体同侧同面,便于临床观察及线缆管理
5.吊塔采用上电下气分离式设计,更好的保护使用者及患者安全,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6.吊塔防护等级不小于IP20,外壳防火等级至少为*级,以保证使用安全;
7.吊塔电源为单相220V电源,有专用的电源接地线、相线、中线三线供给,电源插座容量为单相220V/10A;
8.气体终端采用德标制式,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保证不低于*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
9.吊塔采用欧标的医 (略) 系统,气体终端符合ENISO 9170-1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ENISO 5359标准
10.配置要求
吊柱式,竖式气电箱长度≥800mm
气电箱旋转角度≥340°
配双臂旋转半径总长≥1500mm
10.1附件配置:
德式标准气体插座(氧气≥2个,空气≥1个,负压吸引≥2个,麻醉气体排放≥1个,笑气≥1个,二氧化碳≥1个),并包含所有插头麻醉废气排放采用正压虹吸式,禁止采用负压吸引
电源插座≥12个、网络接口≥ 4个、等电位柱≥2个
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个带抽屉,托盘为纯平橘纹无内陷设计,不纳垢便于清洁,带标准附件导轨,尺寸≥530X480mm
输液架≥1个,带延伸臂,最大标称工作承重≥30KG。
六.机械双臂外科塔:7台
1.吊塔旋转角度≥340度,且具有良好的限位系统;
2.吊塔产品符合欧盟认证,并提供产品符合认证及声明;
3.所有吊塔均须配有良好的机械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
4.气电箱上气体终端及强弱电终端可位于箱体同侧同面,便于临床观察及线缆管理
5.吊塔采用上电下气分离式设计,更好的保护使用者及患者安全,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6.吊塔防护等级不小于IP20,外壳防火等级至少为*级,以保证使用安全;
7.吊塔电源为单相220V电源,有专用的电源接地线、相线、中线三线供给,电源插座容量为单相220V/10A;
8.气体终端采用德标制式,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保证不低于*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
9.吊塔采用欧标的医 (略) 系统,气体终端符合ENISO 9170-1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ENISO 5359标准
10.配置要求
吊柱式,竖式气电箱长度≥800mm
气电箱旋转角度≥340°
配双臂旋转半径总长≥1500mm
10.1附件配置:
德式标准气体插座(氧气≥2个,空气≥1个,负压吸引≥2个,二氧化碳≥1个)
电源插座≥12个、网络接口≥ 4个、等电位柱≥2个
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个带抽屉,托盘为纯平橘纹无内陷设计,不纳垢便于清洁,带标准附件导轨,尺寸≥530X480mm
输液架≥1个,带延伸臂,最大标称工作承重≥30KG。
七.机械双臂吊塔:12台
1.吊塔旋转角度≥340度,且具有良好的限位系统;
2.吊塔产品符合欧盟认证,并提供产品符合认证及声明;
3.所有吊塔均须配有良好的机械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
4.气电箱上气体终端及强弱电终端可位于箱体同侧同面,便于临床观察及线缆管理;
5.吊塔采用上电下气分离式设计,更好的保护使用者及患者安全,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6.吊塔防护等级不小于IP20,外壳防火等级至少为*级,以保证使用安全;
7.吊塔电源为单相220V电源,有专用的电源接地线、相线、中线三线供给,电源插座容量为单相220V/10A;
8.气体终端采用德标制式,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保证不低于*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
9.吊塔采用欧标的医 (略) 系统,气体终端符合ENISO 9170-1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ENISO 5359标准。
10.配置要求
吊柱式,竖式气电箱长度≥800mm
气电箱旋转角度≥340°
配双臂旋转半径总长≥1500mm
10.1附件配置:
德式标准气体插座(氧气≥2个,空气≥2个,负压吸引≥2个)
电源插座≥12个、网络接口≥ 4个、等电位柱≥2个
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个带抽屉,托盘为纯平橘纹无内陷设计,不纳垢便于清洁,带标准附件导轨,尺寸≥530X480mm
输液架≥1个,带延伸臂,最大标称工作承重≥30KG。
八.单臂吊塔:45台
1.吊塔旋转角度≥340度,且具有良好的限位系统;
2.吊塔产品符合欧盟认证,并提供产品符合认证及声明;
3.所有吊塔均须配有良好的机械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
4.气电箱上气体终端及强弱电终端可位于箱体同侧同面,便于临床观察及线缆管理;
5.吊塔采用上电下气分离式设计,更好的保护使用者及患者安全,提供医疗器械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
★6.吊塔防护等级不小于IP20,外壳防火等级至少为*级,以保证使用安全;
7.吊塔电源为单相220V电源,有专用的电源接地线、相线、中线三线供给,电源插座容量为单相220V/10A;
8.气体终端采用德标制式,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保证不低于*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
9.吊塔采用欧标的医 (略) 系统,气体终端符合ENISO 9170-1标准,医用气体软管符合ENISO 5359标准。
10.配置要求
吊柱式,竖式气电箱长度≥800mm
气电箱旋转角度≥340°
单臂旋转半径总长≥750mm
10.1附件配置:
德式标准气体插座(氧气≥2个,空气≥2个,负压吸引≥2个)
电源插座≥12个、网络接口≥ 4个、等电位柱≥2个
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个带抽屉,托盘为纯平橘纹无内陷设计,不纳垢便于清洁,带标准附件导轨,尺寸≥530X480mm
输液架≥1个,带延伸臂,最大标称工作承重≥30KG。
九.吊桥:14台
1.所有吊桥上承载的设备 (略) (略) 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 (略) (略) 必须在塔体不能外露,保证吊桥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因位置的改 (略) 脱落的意外发生。
2.吊桥产品符合欧盟认证,并提供产品符合认证及声明。
★3.吊桥内部使用气管为紫铜管,符合ISO *-2004要求,避 (略) 老化造成影响。铜管外部直径≥8mm。
4.横梁长度2200mm-3100mm可供选择,最 (略) 实际场地情况确定。
5.气体终端要求:要求所有气体插座和接头,德标制式。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具有Standby (原位待接通状态)功能。插座插头可保证*次以上的插拔,可带气维修,维修费用低廉。
6.内置照明灯,位于吊桥横梁中,和吊桥设备一体,节约空间。
★7.吊桥设备表面喷塑采用环保抗菌粉末,外观采用橘纹处理,美观时尚、更易清洁。
★8.吊桥防护等级应符合*中IP20的规定,吊桥外壳的防火等级至少为*级。
9.干、湿分区:干区
干区承重负载能力≥150Kg
德式标准气体插座(空气≥1个,负压吸引≥1个,氧气≥1个),含所有插头
电源插座≥8个
网络接口≥2个
等电位柱≥2个
9.1二层设备托盘,其中一层带抽屉
9.2吊杆两侧必须带有国际标准不锈钢设备边条和国际标准通用制式∮38钢管,可用于连接各种设备(呼吸机、监护仪等)配套连接装置等
10.干、湿分区:湿区
湿区承重负载能力≥150Kg
德式标准气体插座(空气≥1个,负压吸引≥1个,氧气≥1个),含所有插头
湿区配双关节旋转伸展臂≥2个,双臂长250mmX250mm
高度可调不锈钢输液架≥2个,输液架最大标称工作承重≥30KG
电源插座≥8个
网络接口≥2个
网篮≥2个
双层旋转抽屉≥1个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中国 (略) (http://**.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单位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当地防疫政策要求并遵守相关规定。所有外省、市来(返)丹人员须 (略) 疫情管控 (略) (略) 相关规定执行。若供应商代表届时因未满足相关防疫要求而被禁止进入开标场地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