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螺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批准惠安县螺城镇老旧小区(四期)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螺城政函〔2022〕2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加快城镇化进程,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惠安县螺城镇老旧小区(四期)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212-*-04-05-*)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安县螺城镇老旧小区(四期)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惠安县螺城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惠安县螺城镇中新社区、东关社区、北关社区、西北社区、新霞社区、霞张社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包含打铁巷小区、惠台商业城、老干局商住楼、新亭尾小区等50个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楼栋217栋、6699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面改造、雨污管道改造、墙体涂料装修工程、路灯工程、电动闸门提升,完善弱电、自来水、天然气管线,整体设施提升,美化环境。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7521.45万元,资金由上级补助、县财政补贴及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七、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 (略) 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福建中路 (略) 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其他事项: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