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YZH-BJ(CG)2023-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管理执法局垃圾分类“两中心一点”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采购单位地址: (略) 渭滨区汉中路汉东小区2号楼,更正为: (略) 渭滨区广元路62号。
原公告的采购联系方式:*,更正为:0917-*。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含有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2供应商处置末端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有效期范围内的企业签订处置协议,且年检合格;
2.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
2.4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可根据成立年份按情况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6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
3、请供应商按照《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潜在供应商须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报名确认成功后,于规定的时间内,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SXSZF格式);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判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执法局
地址: (略) 渭滨区广元路62号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亿 (略)
地址: (略) 金台区大庆路裕隆大厦18楼18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亿 (略)
电话:*
中亿 (略)
2023年0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