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你局上报的《福贡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转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石月亮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福发改经信投资发〔2023〕87号)收悉。结合云南 (略) 怒江分公司出具的项目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石月亮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云南福贡县怒江干流石月亮段治理工程围绕怒江流域生态治理,减少怒江流域洪峰期对农业发展的影响,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利灌溉条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为易地搬迁安置区提供防洪安全保障,助力“稳得住”。怒江干流防洪体系的闭合,能有效保护交通基础设施,强化综合交通体系支撑,使 (略) 场主体聚集、旅游服务完善、有较强旅游吸引力的怒江大峡谷门户。
结合云南 (略) 怒江分公司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云南福贡县怒江干流石月亮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石月亮段治理工程
三、建设地点
怒江州福贡县石月亮乡
四、项目法人单位
福贡县水利局
五、建设任务和规模
工程主要任务为防洪、排涝。工程通过新建加固堤防及排涝设施建设使工程河段防洪标准达到设计防洪标准的要求,并使工程区形成完整的防洪排涝体系,群众和两岸农田安全得到有力的保障,对地方经济的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通过岸坡整治,可以减少河道淤积,防止岸坡垮塌,改善怒江干流石月亮段河道行洪条件。
本工程等别为Ⅳ等,选定防洪整治标准:乡镇段(保护对象主要为石月亮乡政府规划区和已建、待建旅游景区等)20 年一遇洪水,农村段(主要为保护对象为村庄、农田等)10 年一遇洪水,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主要建设内容:怒江干流石月亮段河道治理长18.15公里,新建堤防长1.99公里,其中:左岸新建堤防长1.22公里,布设4个治理段(拉马底村段长0.44公里、利沙底村段长0.28公里、知洛村段长0.15公里、扎利村段长0.35公里);右岸新建堤防长0.77公里,布设1个治理段(知古朵村段长0.7公里)。用地总规模3.1701公顷,其中:农用地1.7510公顷(耕地0.9781公顷、林地0.4208公顷、其他农用地0.3521公顷),建设用地0.0381公顷,未利用地1.3810公顷(河流水面0.0490公顷、内*滩涂1.3320公顷)。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5600.0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4953.16万元,征地移民补偿投资337.1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28.1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81.53万元。资金筹措方式:申请中央、省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
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请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做好项目资金的筹措,严禁违反规定新增政府债务和出现项目“报大建小”、调整方案等影响项目全面建设完成的情况;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严禁开工建设。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21个月。
八、节能评估
该报告所做的节能评估分析,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要求。
九、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请严格按照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项目招投标方案,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该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 (略) 已建成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十、项目代码
2305-*-04-01-*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附件:招标方案审批意见表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