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
你局上报的《贡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信息化局关于给予批复怒江干流贡山县*中洛*申生村段至普拉底乡腊咱老酒厂段江堤建设工程(二期)的请示》(贡发改经信请〔2023〕70号)收悉。结合云南汇江 (略) 出具的项目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怒江干流贡山县*中洛*申生村段至普拉底乡腊咱老酒厂段江堤建设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实施怒江干流贡山县*中洛*申生村段至普拉底乡腊咱老酒厂段防洪治理工程,对提高当地防洪能力,改善当地群众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对减少怒江流域两岸土地资源流失、增加水土资源效益、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结合云南汇江 (略) 专家评审意见,原则同意怒江干流贡山县*中洛*申生村段至普拉底乡腊咱老酒厂段江堤建设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名称
怒江干流贡山县*中洛*申生村段至普拉底乡腊咱老酒厂段江堤建设工程(二期)
三、建设地点
怒江州贡山县
四、项目法人单位
贡山县水利局
五、建设任务和规模
建设任务:通过对*中洛镇至普拉底乡腊咱老酒厂的怒江干流*生段、比毕利段、格咱龙坡段、迪*满孜段、腊咱老酒厂段、禾波段和腊咱段等7段河道进行堤防建设,提高防洪能力,使其达到20年一遇防洪要求,保障两岸*中洛镇、捧当乡、茨开镇和普拉底乡的1548亩耕地、1.11万城镇人口及 2.55万乡村人口的安全。
建设内容:怒江干流7段治理长度10.317公里,修建河堤5.997公里,其中:*生段0.550公里、比毕利段0.650公里、格咱龙坡段1.150公里、迪*满孜段1.765公里、腊咱老酒厂段0.629公里、禾波段0.751公里和腊咱段0.502公里。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IV等,堤防级别为4级。项目总用地规模4.1458公顷,其中农用地1.4309公顷(耕地0.2574公顷),建设用地0.0007公顷,未利用地2.7142公顷。
六、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19486.26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8344.34万元(建筑工程费13838.43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17.35万元,施工临时工程1040.67万元,独立费用1780.22万元,预备费1667.67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812.4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55.0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74.41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省相关专项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配套。
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请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做好项目资金的筹措,严禁违反规定新增政府债务和出现项目“报大建小”、调整方案等影响项目全面建设完成的情况;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严禁开工建设。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节能评估
该报告所做的节能评估分析,符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要求。
九、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请严格按照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项目招投标方案,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重要材料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该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 (略) 已建成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十、项目代码
2110-*-04-01-*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