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10-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建平县老官地镇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剩余土石料转让公告
[2024]第 19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受相关部门委托,拟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转让,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于本次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1. 本次转让标的为建平县老官地 (略) 置权的3个治理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剩余土石料,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立方米) | 竞价底价 (万元) | 竞价保证金 (万元) |
1 | 上地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产生的剩余土石料 | # | 1324.07 | 398 |
2 | 老官地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产生的剩余土石料 | # | 1289.31 | 470 |
3 | 小五家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产生的剩余土石料 | # | 986.45 | 296 |
2.标的已经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详见辽和信评报字【2024】001号、002号、0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老官地镇上地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产生的剩余土石料、老官地镇老官地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产生的剩余土石料、老官地镇小五家村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产生的剩余土石料分别单独转让。
3.转让方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转让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受让方对标的的品质、规格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到现场踏勘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受让成功后,不得以标的存在的风险和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4. 转让剩余土石料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分期移交完成,与施工工期同步,如遇不可抗力、利用方案调整或施工工期等因素影响,石料供应时间相应顺延;转让剩余土石料数量、规格、转让底价以辽宁和信矿业 (略) 出具《建平县老官地镇人民政府拟拍卖上地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涉及的剩余废弃石料价值评估报告》[辽和信评报字【2024】001号]、《建平县老官地镇人民政府拟拍卖老官地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涉及的剩余废弃石料价值评估报告》[辽和信评报字【2024】002号]、《建平县老官地镇人民政府拟拍卖小五家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涉及的剩余废弃石料价值评估报告》[辽和信评报字【2024】003号]为准,转让方对数量不予补充,交易价格不做调整。
5. 付款方式:成交价款分四次付清,首次付成交价款的30%及#履约保证金,于竞价成交后五日内交清,如竞价成交后五日内未交清,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土石料将重新进行挂牌转让;此后每三个月为一个支付节点,每次支付总价款的20%,最后一期支付30%。如没按支付时间节点付清成交价款,视为违约,#方有权立即停止剩余土石料的供应并单方面解除合同,#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
2.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保证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按#方要求付清转让价款。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方式。
三、转让程序
1.挂牌公告期限:2024年10 月16 日至2024年 11月13 日11:00。
2024年10 月16 日9:00启动自由报价;
2024年11 月 14日10:00启动限时竞价。
2.现场展示时间为:2024年10 月 16日至2024年 11 月13 日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勘查地点:建平县老官地镇
咨询电话:#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要件等必要的 (略) (略) 建平分中心办理申请受让登记及电子竞价手续,经审核后交纳购买保证金,取得受让资格。
4.意向受让方应于2024年10月16 日至2024年 11月13 日11:00(以实际到账为准)将竞价保证 (略) (略) 所指定账户,交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如中标人悔拍,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5.本次转让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电子竞 (略) http://**,操作程 (略) (略) 站交易指南栏目)。
6.购买 (略) 理及价款缴纳:受让成功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受让方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按#方要求将价 (略) (略) 指定账户。交清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7. 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前5日内,#方一次性向#方交纳#元履约保证金,如果#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方的违约金;若#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若#、#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扣除#方相应费用后返还给#方,若#、#双方均履行合同约定,则石料拉运全部完成后,#方将无息返还#元履约保证金。
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持购买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 (略) (略) 建平分中心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返还。
8.在上述期限内由于受让方原因未签订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自行放弃购买,构成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本次标的物另行转让,如再次转让价格低于此次成交价的,差额部分由原受让方补足。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申请购买人申报的全部资料必须用中文书写,否则,申报无效。
2. 本次转让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出具转让价款的发票。本次转让所涉纳税由受让方负担。
3. 交易完成后受让方需按照施工现场指挥的调度,不得影响施工现场秩序:受让方负责土石料筛选、装运工作,受让方自行组织到施 (略) 现场拉运土石料,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环境、时间等要求。受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监督人员的指挥、调度,自行做好施工现场秩序管理,保障运输车辆等在指定位置停放,如 (略) 现场产生影响,受让方有义务对产生影响的范围进行恢复。受让方对项目已完工程负有保护义务,拉运及分类筛 (略) 域应加设相应措施,防止对已完工程造成污染和破坏等,如造成污染和破坏,受让方应及时恢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转运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并按照各项安全规程开展转运工作,若转运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对已方和第三方人员及财产造成的全部损失。受让方须自行按有关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工作的备案登记或审批手续, (略) 运输许可、环保等政府部门强制管理申报批准事项的,受让方应自行进行申报并取得许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或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土石料的运输方式、路径选择及土石料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一切相关事宜均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拉运过程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抛洒遗漏。如发生安全及环保事故,受让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因施工场地及项目工期限制,土石料及分选设备无法长期放置 (略) 内,受让方必须按转让方指示及时将石料运 (略) ,按转让方要求时间节点及时撤出分选设备及相关人员、机械等,具体细节与施工方协商,达成一致。因受让方未按照转让方指示及协商结果运输石料及撤出人员、设备、机械等导致工期延误,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略) (略) (略) 部分免责:
1.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 (略) (略) ,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受让方应及时将保证金 (略) (略) 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受让方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 (略) 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受让方使用。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受让方遗忘密码,自身终 (略) 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6.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 (略) 网站进行公告。
(略) (略) 建平分中心
(略) (略)
2024年10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