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对“磨溪 8 井气举排水采气工程(潼南段)”进行第二次网上信息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中国石 (略) (略) 川中油气矿磨溪气田嘉二气藏整体复产工程位于潼南区花岩镇,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为:(1)扩建磨溪8井站,在原井站西侧新增用地1507m2,扩建完全独立的气举压缩机组1套,压缩机整体成橇设计,并单独设置整体橇装隔声罩;气举气进站阀组1套;新增气田水罐4套;闪蒸气吸收装置1套、新增气液分离器(成橇)1套;缓蚀剂/抑制剂加注橇1套,气举增压量8×104m3/d。(2)新建西区复线末站至磨溪8井气举气管线1条,潼南段长度1.9km,管径为DN80,设计压力为6.3MPa,气举气输送规模8×104m3/d。(3)新建磨溪8井至集气总站气田水管线1条,潼南段长度1.9km,管径为DN80,柔性复合高压输送管,设计压力4.0MPa,转水规模350m3/d;气田水管线与气举气管线同沟敷设。(4)工程配套的自控、通信、防腐、给排水等工程。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 (略) 川中油气矿
地址: (略) 河东新区香林南路178号
联系人:舒老师
电话号码:0825-*
邮箱:*@*q.com
(2)环评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重庆渝佳 (略)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3-*
电子邮箱:*@*q.com
地址: (略) 渝中区大坪正街160号3栋36-12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可能受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要求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应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通过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意见表提出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为:本次网上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感谢广大公众对本项目的关注,谢谢您的参与!
附件:磨溪8井气举排水采气工程(潼南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 提取码: 48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