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加大重点产业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决定组织相关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引才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由同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9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1(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部分本科学历、学位的非医疗卫生岗位,仅面向部分高校进行引进(高校名单见附件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 (略) 校要求。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 (略) 的有关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参与或者支持邪教、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盗窃、诈骗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3年1月17日服务期未满一届(3年)的(含参加2023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10.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1.截止2023年7月31日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12.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1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引才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报考者应密切关注“镇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8日9:00至2月8日下午17:30(春节放假期间不开展审核工作)。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投递到指定邮箱(邮箱详见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镇远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身份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1张、在职在编人员(含国有企业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但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部分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以上材料各扫描1份后压缩打包(压缩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及代码进行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及各附件,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镇远县人事考试指导中心联系并告知新号码(联系电话0855-*),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09:00至2月9日17:30(工作日期间)。
网上资格初审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工作日期间)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二)现场资格复审
对网上报名成功的急需紧缺人才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在招聘工作期间,考生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福利待遇
本次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障等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同时按下列享受安家补助、生活补贴和住房保障。
(一)安家补助
1.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安家补助费20万元。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另外增加5万元。
2.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国家“985”“211” (略) 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安家补助12万元。
3.安家补助采取分期的方式发放。安家补助费分4年发放,从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签订聘用合同后开始发放,第一年付总额的40%,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分别付总额的20%,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的发放时间为当年实绩考核合格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当年安家补助费。以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达到高层次人才条件的,按照高层次人才待遇执行。
(二)生活补贴
对按照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方案引进的人才,在我县工作前3年(含试用期)可享受人才生活补贴,生活补贴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予以兑现。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月补贴500元。
(三)住房保障
对按照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方案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采取以下方式给予住房保障。
1.人才公寓。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采用免费租赁的方式提供一套人才公寓供其居住。
急需紧缺人才中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县服务满8年的,实绩考核合格后,无偿赠与人才公寓产权。
2.租房补贴。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不满足人才公寓入住条件或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的因客观原因不能入住的,在我县工作前3年(含试用期)可享受租房补贴。租房补贴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予以兑现,发放标准每人每月600元。
八、引才全过程考生及考务人员须严格遵守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有关要求。
九、人才引进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筹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县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后,报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855-*
附件:附件1:镇远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职位表.xls
附件2:镇远县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附件5: (略) 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