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7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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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7日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核准(备案)部门 | 审批文号 | 建设地点 | 备注 |
1 | 黄山科宏 (略) 年产1000吨生物香料技术改造项目 | 歙县经信局 | 黄环建函(2023)21号 | 歙县化工园区纬一路 | |
2 | (略) (略) 年产6000吨羟烷基酰胺改扩建项目 | 市发改委 | 黄环建函(2023)22号 | 歙县化工园区纬一路 | |
3 | 黄山圣创 (略) 年产15000吨太阳能背板复合专用胶粘剂项目 | 市发改委 | 黄环建函(2023)24号 | 徽州化工园区 | |
4 | 黄山 (略) 泡腾片管及食品用、保健品用塑料瓶及瓶盖制造项目 | 屯溪区发改委 | 黄环建函(2023)23号 | 屯溪九龙低碳经济园凤山路12号 |
黄环建函〔2023〕21号.docx
黄环建函〔2023〕22号.docx
黄环建函〔2023〕23号.docx
黄环建函〔2023〕2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