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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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人民币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元(人民币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11-23 10:40:20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3-11-23 10:40:20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7145”工程(二标段:IT基础设施、支撑平台及系统、安全、运维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通 知 (第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7145”工程(二标段:IT基础设施、支撑平台及系统、安全、运维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修改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节、技术规格响应及偏差表中“注”的说明。 2.本项目技术部分为明标评审。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并下载澄清修改通知,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本项目澄清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延期。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 (略)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 修改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节“注”原内容如下: 1.本表应按照第五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不得遗漏,并附上实际参数的证明材料,如产品随机的整套纸质中、英文操作说明书,维修说明书,包括外构件的详细资料以及官方出具的产品白皮书原件等,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参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招标要求技术规格、参数”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在“设备实际参数证明材料出处”栏中注明能证明该设备满足某项技术参数的具体证明材料出处,如某项技术参数已在其中文产品说明书中某页、某条载明,因此必须在“设备实际参数证明材料”处栏中写明“见中文说明书某页某条”。 4.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此表可扩展。 澄清修改后的内容如下: 1.本表应按照第七章“主要设备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指标逐项、详细、真实的填写,不得遗漏。 2.“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参数”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 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此表可扩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