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F2024-010-重1
二、项目名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东方新世界19幢1803室-1801室
成交金额:***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物业管理 服务范围: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 (略) 金安区皖西大 (略) 交叉口向西100米( (略) 局直属分局办公楼9楼),下设6个大队,4个治超站。本次物业管理服务包含支队机关及下属单位内的后勤物业、消防、食堂等服务管理。 服务要求:积极、主动地加强与采购人的联系、沟通,多途径、多渠道征询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提供礼貌、热情、周到、严谨、规范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的物业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符合《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现行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采购文件的要求,整体执行高标准的物业服务管理水平。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红群、孙方昉、张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87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 (略) 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 (略) 金安区皖西大 (略) 交叉口向西100米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略) 农业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有伟
电 话:0564-*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5月22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