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103-1号建筑物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红宇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红宇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璧山区璧泉街道红宇大道9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55m2。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5元
2.4 招标范围:依据中国五洲 (略) 设计的本工程《103-1号建筑物建筑施工图》、《103-1号建筑物结构施工图》、《103号建筑物结构施工图》、《103-1号建筑物电气施工图》、《103-1号建筑物暖通施工图》、《103-1号建筑物给排水施工图》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加固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各管道接口与厂区室外管网碰头等全部内容;
其它内容如下:
(1)配合电动单梁起重机和工艺设备开洞、打沟、封堵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
(2)本施工场地内采用1.8米高彩钢板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保证文明施工现场属于发包范围;
(3)因该工房废水管道5个排水引出管,每个引出管道需设置污水检查井,并与厂区原污水主管道DN300碰头,共计需铺设80米,采用聚*烯(PE)缠绕结构壁管,环刚度不得小于SN8,承插橡胶圈连接,埋深深度参照现有污水管道,坡度0.5%,并新增6个污水检查井;
(4)电动单梁起重机待检测间墙体浇筑完成后吊入安装,随后承包方再进行检测间的屋顶施工;
(5)103号建筑物辅房在拆除过程中或拆除完成后如造成原房屋发生结构变形、裂缝等结构安全隐患,须由承包单位邀请专业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并承担因鉴定后对房屋加固处理及措施的一切费用;
(6)所有原材料和成品的试验、检验及特殊检测费均在承包总价中,不另增加费用;
(7)屏蔽大门须邀请专业厂家生产加工安装,确保达到防射线使用要求;
(8)施工中产生的多余土石方及 (略) 红线外7公里自找合规渣场排放,所发生运输费和渣场费全部包干;
(9)危大工程按结构设计说明内容十二、建筑安全生产专篇执行。
不发包范围:电动单梁起重机及轨道。
2.5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无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红宇 (略) | 代理机构: | 凌辉 (略) |
地址: | (略) 璧山区璧泉街道红宇大道9号 | 地址: | (略) 璧山区双星大道38号附81号2楼 |
联系人: | 谭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103-1号建筑物工程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略) 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璧山支行 | *-* |
(略) 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银行重庆璧山区支行营业部 | *VA00190 |
(略) 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 (略) 重庆璧山支行 | ** |
(略) 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商银行重庆璧山支行 | *00266 |
(略) 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农村 (略) 璧山支行 | ** |
招标公告.pdf
施工图.zip
[**].CQZ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