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4年度天台县级农家乐特色项目创建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家乐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产发〔2022〕2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农家乐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天台县促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21〕19号)、《DB33T 669-2021 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家乐县级创建项目验收的通知》(天农业〔2024〕1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各乡镇(街道)初验的基础上,县 (略) 牵头组 (略) 、 (略) 、县 (略) 、县农家乐产业农合联和相关乡镇对推荐的县级农家乐特色项目申报对象进行实地验收,赤城街道天台清缘农家乐、天台县三味木屋饭店等4个农家乐经营户达到三星级验收标准、赤城街道天台深巷农家乐、天台县柏悦居农家乐等15个农家乐经营户达到二星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天台县 (略) 产业科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以受理。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11月27日。
四、联系电话:0576—(略)。
天台县 (略)
2024年11月20日
关于对2024年度天台县级农家乐特色项目创建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家乐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产发〔2022〕2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农家乐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天台县促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21〕19号)、《DB33T 669-2021 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要求》、《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家乐县级创建项目验收的通知》(天农业〔2024〕1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在各乡镇(街道)初验的基础上,县 (略) 牵头组 (略) 、 (略) 、县 (略) 、县农家乐产业农合联和相关乡镇对推荐的县级农家乐特色项目申报对象进行实地验收,赤城街道天台清缘农家乐、天台县三味木屋饭店等4个农家乐经营户达到三星级验收标准、赤城街道天台深巷农家乐、天台县柏悦居农家乐等15个农家乐经营户达到二星级验收标准(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天台县 (略) 产业科反映。对采取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异议的将不予以受理。
一、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11月27日。
四、联系电话:0576—(略)。
天台县 (略)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