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略) (略) 委托, (略) 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 动态一次竞价 (略) 温陵医药商场委托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价人(意向竞价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ZL*。
2、标的名称: (略) 温陵医药商场委托经营权。
3、标的地址: (略) (略) 81号5幢北侧一层。楼层总数:三层, 所在楼层:一层。
4、标的面积:345.5㎡。
5、装修情况: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6、管理费挂牌价:*元/年。
7、项目委托经营期限:3年。
8、装修期:无。
9、管理费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管理费递增方式:无。
11、用途:商业(禁止经营餐饮,禁止高危险、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入驻,严禁存放化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权属证明载明用途:营业性用房。
13、履约保证金(押金):*元。
14、交易保证金:*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支付宝、微信除外)。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竞价人指的是意向竞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合作方报名并行使优先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价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价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价成功,竞价人即成为合作方,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合作方于缴纳第一期管理费时一 (略) 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管理费,第一期管理费不足部分合作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合作方的竞价人,本中心在确定合作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价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价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价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确定合作方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5、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泉州丰泽支行
银行账号:**
16、公告时间:2024-12-13至 2024-12-26。
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完整报名竞价材料截止时间:2024-12-26 17:00:00。
(1)意向竞价人应 (略) 站(http://**) (略) 网站(http://**)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 (略) 站竞价 (略) 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价项目并 (略) 上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①原合作方报名并行使优先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
②各意向竞价人应注意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以系统上显示的最终提交时间为准),请意向竞价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来完成报名手续。【重要提示:公告期间均可报名,请各意向竞价人尽量避免在报名截止当天提交报名材料】如因意向竞价人预留的时间不足,导致报名材料不能及时提交或经审核不通过退回后不能在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料,最终致使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意向竞价人自行承担,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看样时间:2024-12-13至2024-12-26(仅上班时间)。
(1)看样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95-*
19、动态一次竞价:
(1) 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合作方竞价阶段和原合作方行使优先权阶段。非原合作方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4-12-13开始至原合作方行使优先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合作方之外的竞价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合作方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合作方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合作方行使优先权阶段(非原合作方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合作方行使优先权阶段开始时间:2024-12-27 10:00:00, 原合作方行使优先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6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 (略) 站进行公告。
2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 (略) 站(http://**) (略) 网站(http://**)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价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1、特别提示:
(1)本公开竞价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 (略) 产权 (略) 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本中心 (略) 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含标的状况、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用途、租赁用途等)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参与项目及参与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本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若竞价成功,标的将在《委托经营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移交,《委托经营协议书》存在特殊约定的,以《委托经营协议书》为准;
(4)原合作方报名成为竞价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5)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合作方:各竞价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 (略) 站竞价 (略) 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点击进入报价现场进行报价。在原合作方报名成为竞价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权:①有其他竞价人且其他竞价人做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合作方选择行使优先权,则由原合作方以非原合作方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委托经营权;若原合作方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做出选择的,则由非原合作方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委托经营权。②若无其他竞价人或其他竞价人均未做出有效报价,则原合作方自动直接以该标的挂牌价取得委托经营权,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合作方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委托经营权;
(6)消防验收情况:无(请意向竞价人注意评估相关风险);
(7)原合作经营协议书到期日:2024年12月31日。
22、竞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方式为批发。
(3)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经营方式为批发。
(4)失信被执行人(自然人、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23、对合作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赋有爱心公益服务精神;
(2)合作方应于被确定为合作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合作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 (略) 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4)合作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合作方与委托方之间的委托经营协议书即时成立并生效,合作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经营协议书,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委托经营协议书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合作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竞价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管理费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6)合作方应认可《委托经营协议书》约定的条款;
(7)不得将标的转借、转租给他人;
(8)合作方须每年向委托方购进不少于人民币*元的药品且毛利率按不少于成交金额3%的提成向委托方支付;
(9)其他详见《委托经营协议书》。
24、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5)《药品经营许可证》;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备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或签字(自然人);
意向竞价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 (略) 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25、意向竞价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价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 (略) 产权 (略) 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合同范本》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6、 (略) 网站披露与本《公开竞价文件》有 (略) ,以本《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27、若竞价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8、交易服务费:参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合作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管理费。
29、报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
传真:0595-*
电子邮箱:*@*zcq0595.com
(略) 站:http://**
30、接受投诉部门: (略) 产权交易中心综合部 联系电话:0595-*
(略) 产权交易中心
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