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熠铭门窗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桥头镇桥头中兴路31号1号楼102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 (略) (略) (略) 桥头镇桥头中兴路31号1号楼102室,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用地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加工生产金属门、金属窗,生产金属门17000樘/年、金属窗13000樘/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DA001点胶、刷胶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收集废气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燃烧、烤粉工序,密闭设备中设备内部设有排气口与风管直连方式收集废气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喷粉工序,密闭设备中设备内部设有排气口与风管直连方式收集后高空排放;燃烧、烤粉、点胶、刷胶、印刷工序(无组织),开料、焊接、打磨、喷粉工序(无组织),加强车间管理。废水:生活污水DW001,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4-24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桥头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 |
通讯地址 | (略) 桥头镇行政办事中心C座8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