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四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略) | ||||
工程名称 | 南 (略) | ||||
工程地址 | 南昌临空经济区龙头岗一路以西、港盛路以北、七里岗大街以南; | ||||
建筑面积 | *** .42 ㎡ | 结构/层数 | 框架/18层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范围内的包含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外墙装修工程、铝合金门窗、栏杆、防火门及锁供应及安装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精装修工程、整区园林景观工程、配电工程等工程内容。(2) (略) 指导与监督和施工至竣工验收备案。(3)负责项目一期、二期临时围墙(除发包人临建设施位置围墙外)。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相关图纸(图纸内的一切内容均在此次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清单。 | ||||
招标控制价 | 元 | 开标时间 | * 年02月08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国建 (略)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 .15 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 建平 | 注册编号 | 湘 *** ;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 .29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左川 | 注册编号 | 京 *** ;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建 (略) | ||||
投标资质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特级 | ||||
投标报价 | *** .88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分 | 分 | ||
建造师姓名 | 林征 | 注册编号 | 闽 *** ; | ||
建造师等级 | 一级 | 注册专业 | 建筑工程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19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国建 (略) | ||||
申报的业绩 | 1、梅溪 (略) 保障性住房项目(雷峰村地块和桥头铺村地块)2、临 (略) 改造(综合性住房小区)工程BT项目3、滨江金融大厦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1、黔西南州义龙新区 * 年易地扶贫搬迁顶效镇安置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 (略) 附 (略) 迁建工程一标段3、景德镇 (略) 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建 (略) | ||||
申报的业绩 | 1、城厢区泗华滨溪二期地块B建设项目2、永泰茶山庄地块改造项目(安华汇项目)3、 (略)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 | |||||
暂定金额费用小计 | 元 | ||||
暂估价材料费用小计 | 元 | ||||
其他暂定费用小计 | 元 | ||||
暂定金额和暂估价费用合计 | 元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国建 (略) | ||||
承诺内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本项目其他说明:1、中国建 (略) 总得分85.71分; (略) (集团)有限公司总得分85.28分;中建 (略) 总得分84.86分。2、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数量为19家,审查通过数量为18家,未通过数量1家;原因: (略) (略) 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文件要求,故未通过资格审查。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中建 (略) | ||||
承诺内容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
原中标候选人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
废标原因 | |||||
认定的依据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 (略) 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 (略) 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 |
章验证失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