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广东 (略) 年产*吨智能建筑爬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广东 (略) (略) (略) 下茆镇下茆开发工业区自编号1号厂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3° 25"58",东经112°40"17"。项目主要从事智能建筑爬架的加工生产,通过以钢材为原材料,经过切割开料、机械加工、焊接、抛丸、喷粉固化/喷漆晾干,最后通过组装成型即可得到成品,年生产智能建筑爬架*吨(约200套)。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7680平方米。设定劳动定员60人,厂区内设有食宿,年工作日28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2月,公司委托重庆大润环 (略) 编制了《广东 (略) 年产*吨智能建筑爬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3月19日 (略) 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广东 (略) 年产*吨智能建筑爬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四环审〔2019〕21号)。项目获批后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因发展需要,使用喷漆工艺替代目前的浸漆工艺。公司组织编制了《广东 (略) 年产*吨智能建筑爬架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取得“本建设项目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的专家意见。目前项目已完成排污登记申报管理手续,主体工程设备及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基本建设完成。
二、配套的污染物治理设施如下:
(一)废水
1.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水帘柜和喷淋塔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用水。
2.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过园 (略) 外排地表水环境。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喷漆及晾干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喷粉粉尘、焊接烟尘、固化燃料燃烧废气、抛丸粉尘及食堂厨房油烟。
1.喷漆及晾干有机废气、固化有机废气
项目喷漆、晾干以及喷粉后固化等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喷漆、晾干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处理后与固化有机废气一起引至“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燃料废气
项目固化加热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过程产生SO2、NOx和烟尘等污染物,燃烧废气随固化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经同一条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喷粉粉尘
项目喷粉过程产生粉尘经自带粉料回收装置回收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4、抛丸粉尘
项目抛丸过程产生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5、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6.厨房油烟
项目厨房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油烟处理器处理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三)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风机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公司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基础、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员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乳化液、占有乳化液的金属废屑、喷淋废水、废油漆渣、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交由有相关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 环境风险防范情况
项目基本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了事故应急池、应急阀门等应急设施,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上报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六)排放口和取样口的设置
废气、废水排放口、取样口设置规范,基本符合相关要求。
三、建设项目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 (略)
建设地址: (略) 下茆镇下茆开发工业区自编号1号厂房
联系人:舒经理
联系方式:0758-*
四、公示
公示时间:2022.10.27-2022.11.24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