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略) 上公告送达(安康 (略) )
安康 (略) :
本委已受理陈伟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岚劳人仲案字〔2024〕9号),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立案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庭审辩论终结前,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5年2月7日上午9时30分在岚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岚皋县城关镇河滨大道12号人力资源和 (略) 5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 岚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