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淮钢特钢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 | (略) (略) (略) 188号 | (略) | (略) 拟投*万元, (略) (略) (略) 188号。 | 2024年11月5日在 (略) (略) 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1、本项目施工现场须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 (略) 理构筑物,暴雨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收集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得随意排放,同时沉淀池泥砂用作建筑砂浆回用,施工期间场内设置临时厕所,并配备化粪池 (略) 理。 2、本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大气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 3、本项目施工期须严格执行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声污染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场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 4、本项目施工期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 (略) 置措施, (略) 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本项目应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 (略) (略) 。项目污水主要为电捕焦油器检修冲洗废水、煤气排水器排水。废水 (略) (略) (略) 理后全部回用于炼钢厂煤气洗涤,不外排。 (略) (略) 理站出水执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本项目须确保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3、本项目应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隔声、减振等措施,同时优化平面布置,本项目运营期靠 (略) 、 (略) 及运河侧的东、南、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西厂界执行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 (略) 置措施。其中废焦油、废矿物油、废油桶须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废脱硫剂、生化污泥回用于配煤,废包装 (略) 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1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2-1995)及修改单、《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 5、本项目应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的要求,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 6、本项目应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实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风险管理要求配备风险应急物资,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7、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固废堆放场。 8、你公司应 (略) 理、有机废气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00号8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