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远 (略) 年产12万吨铜杆及3万吨铜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如有意见,也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或者电话投诉反馈至怀远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怀远县涡北新城区怀远县政务服务中心怀远县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铜杆及3万吨铜排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龙亢园区
建设单位:蚌埠远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 (略) 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建设项目概况:
1、蚌埠远 (略) 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年产12万吨铜杆及3万吨铜排项目,该项 (略) 怀远县经济开发区龙亢园区,占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1724平方米。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已经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怀发改经开备案【2023】26号),根据项目备案通知,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3、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化保温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等。熔化保温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烟道和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满足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因此,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间接循环冷却水,主要含有钙、镁离子等无机盐,直接排入怀远县龙亢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怀远县龙亢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怀远县龙亢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反射炉、连铸连轧机组、打包机、风机、循环水泵等,噪声源强一般为70~85dB(A),项目生产设备均布置在封闭的厂房内。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炉渣、边角料、不合格品、除尘灰、生活垃圾、空乳化液桶、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
炉渣、除尘灰分类收集后外售;边角料、不合格品回炉重熔;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空乳化液桶、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手套及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