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G218线焉耆-博湖(5A景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一、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提交材料情况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2、关于巴州石油第四中学综合楼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一)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工序,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和消除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气经抽风装置集中收集气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再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限值要求引至屋顶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器皿二次清洗废水和生活污 (略) (略) ,最终 (略) 南市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和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最终 (略) 南市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实验室废弃化学药品、实验室器皿首次清洗废水、沾染实验废液的废弃器皿、实验废液、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品等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不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有效防控环境风险。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由巴州生态环 (略) 分局负责,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管理,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定期抽查。
六、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需重新向我局报批环评文件。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巴州生态环 (略) 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关于 (略) 塔什店西砖瓦用粘土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优化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最大限度减少占地、扰动,减少对周边植被的影响;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工作。严格控制占地范围,禁止超范围开发。合理规划矿区开采顺序,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做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加强工作人员环境保护教育,严禁猎杀野生动物和破坏周边植被。开采服务到期后,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做好受破坏的地形地貌和生态功能恢复工作,并严格落实土地复垦和水土保持工作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表土剥离采用湿法作业,减少扬尘产生。运营期粘土矿采掘和装卸过程采用喷雾等有效措施降尘,减少扬尘产生。废土严格按照要求堆存于老矿坑内,矿坑周边设置 (略) ,废土堆放采取遮盖措施,并定期洒水抑尘,减少扬尘产生;严格控制废土堆存高度,严禁堆存高度超越 (略) 高度。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车辆进出厂区进行冲洗, (略) 进行压实,并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产生。做好各工序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防治工作,确保厂区四周颗粒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进行洒水抑尘;雨期采矿坑内的积水自然蒸发。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各类机械设备进行维修和养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剥离层废土全部回填采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严格各类机动车维护管理,严禁在厂区进行产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
4、关于新疆立新能源若羌县米兰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被扰动地貌恢复。
(二)科学规划电缆埋设沟渠和架空电 (略) ,严格 (略) 线进行施工,并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调整。沟渠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作业方式;土石方开挖、回填要合理设计,多余土方用于作业带土地平整,严禁随意堆放。 (略) 施工应严格在用地允许范围内施工,尽量减少地表扰动,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9m3)处理,最终排入地埋式一体污水处理设施(1m3/h)处理,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中的表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的C级标准后夏季用于荒漠植被浇灌,冬季储存于储水池(216m3),严禁外排。运营期巡检维护驾驶车辆严格 (略) 线行驶,定期对 (略) 进行巡护和检修平整,并洒水抑尘。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受损风机叶片、生活垃圾等。受损风机叶片为一般固废,更换后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废铅蓄电池、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各类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不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加强项目区的环境管理,在箱式变压器下方设封闭事故油池(8个5m3),主变压器下方设封闭事故油池(75m3),事故油池基础必须防渗,箱变设备基础周围设置20cm高围堰,避免事故状态下泄漏废油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七)严格落实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 (略) 廊道征地范围内新建任何建筑物,确保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限值要求。
(八)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在风机叶轮安装有警示颜色的标识,最大限度减少鸟类撞击风机。
(九)强化环境风险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提出的风险评价内容,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人,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5、关于博湖县旭博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一、申报情况
(一)你公司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提交材料情况
1.博湖县旭博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博湖县旭博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3.博湖县旭博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说明(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三)你公司承诺按照《博湖县旭博生态养殖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建设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州生态环境局博湖县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
6、关于塔石化(*烯)新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及危废暂存库建设项目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面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各类危险废物均采用密闭容器盛装,从入库到出库整个环节都保持密闭包装状态,确保危险废物正常贮存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安装换气扇确保暂存间空气流通。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在事故状态下,危险废物泄漏后 (略) 提供的自来水冲洗地面,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收集导流槽汇集到集液池中,集液池中废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化学污泥、杂盐等各类危险废物暂存于为废暂存间,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措施。项目暂存库地面、裙脚和集液池等需采取防渗、硬化。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规范要求,危废暂存库为重点防渗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为一般防渗处理。设置照明设施、换气扇和观察窗口等环保设别标志,切实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7、关于新疆 (略) 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一、申报情况
(一)你单位自愿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行政审批,并已经知晓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并能满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告知的条件,承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义务,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提交材料情况
1.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审批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纸质版、电子版PDF格式原件各1份);
(三)你单位承诺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入试运行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五、巴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
8、关于巴州 (略) 和静县大西沟碎石加工厂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破碎生产线已建成,合理规划现场设备安装方案,土方采取覆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沉淀池土方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设置现场搅拌站。施工废水依托租赁企业生活区污水收集设施处理,废弃土方及时收集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生产区上料、破碎、筛分设备设置在全密闭彩钢板房内,粉尘经负压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厂区管理,原料区、碎石区、砂石区面须采取硬化和篷布覆盖措施,并设置不低于 (略) ,输送带砂石落点处设置雾化喷头降尘设施,及时清运碎石料及砂石料产品,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合理设计原料隧道硐渣堆存量,尽量做到料到即加工破碎,减少硐渣堆存时间,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产生的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小型餐饮企业油烟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主要洗沙废水采用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严禁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企业原有生活区化粪池收集设施,委托和静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严禁随意散排或排入河沟。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中2类功能区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沉淀池底渣、除尘灰综合利用于 (略) 工程垫基,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不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