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五期)施工招标公告 2024-12-11 14:34:48
泰安高新区建成区排水管网建设项目(五期)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五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编号:GX-GC-*-01-01 2.2项目名称:泰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五期)施工; 2.3建设地点:位于泰 (略) ;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奥源街 (略) ,道路全长约1000米。红线宽度15m,主要建设内 (略) 、雨水、污水、路灯、电力、路灯、交通设施等;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14日,注: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138.*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应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略) (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 (略) (略) 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 (略) 公共 (略) “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 (略) “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 (略) 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 (略) 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 (略)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 (略) 互认, (略) 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 (略) 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 (略) (略) 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 (略) 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 (略) -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略)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公共 (略) 、 (略) 公共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泰安 (略) 地址:山东省泰 (略) 北集坡街 (略) (略) 616号 联系人:马经理 电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新 (略) 地址: (略) (略) 东御驾 (略) 沿街商业楼 联系人:侯亚楠 电 话:0538-* 8. 异议和投诉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 (略)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侯亚楠 联系方式:053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 (略) (略) 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 (略) 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 (略) 建设管理部 监督电话:05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