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大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零*仟*佰元整(*.00元),该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上限的报价无效。含全过程费用,技术单位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服务期内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设备、人工、交通、税费等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方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二、工作内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 (略)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3〕25号),按照采购方要求,对大镜山水库实地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地理边界重新勘测。充分结合保护区地形、地标、地物的特点核定主要拐点坐标,编制大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报告,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绘制大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图件。
三、工作要求
服务要求:为保障服务质量,*方编制的最终项目成果需通过由*方组织的专家组评审修改完善后方可提交。
人员要求: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由一个相对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管理及技术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组成。项目团队成员应根据项目所涉及的各专业领域设置,项目负责人应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服务和负责。
其他相关工作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工作时间
2024年8月-10月
五、采购方式
采购方法:比价采买,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单位均可参与竞价。采用最低价法来确定供应商。若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采用随机摇号按照大号在前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列顺序。
提交材料要求:(1)在“信用中国”、“中国 (略) ” (略) 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略) 页截图页面);(2)报价单;(3)工作方案;(4)营业执照复印件;(5)技术团队人员名单,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2名以上;(6)项目负责人员与技术人员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在服务单位的在职证明(在职证明为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7)项目负责人与技术人员须提供工作简历等相关佐证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均作无效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外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未密封材料作无效处理。
(2)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18:00(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3)地址及联系方式: (略) 香洲 (略) 125号工商大厦18楼东座1813室,刘工:0756-*。
(略) 生态环境局香洲分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