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粤深信塑料厂迁扩建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略) 禅城区粤深信塑料厂已于2023年10月23日组织召开“ (略) 禅城区粤深信塑料厂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会议,现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禅城区粤深信塑料厂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禅城区粤深信塑料厂
建设地点: (略) 禅城区南庄镇罗格孖豆开发区20号自编2号之一厂房
验收范围: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1000m2,建筑面积为1000m2,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的生产,预计年生产塑料制品200吨。已通过审批的设备有:注塑机14台,烘干机4台、混料机4台,破碎机5台,冷却塔2台,空压机2台。项目主体工程的建设已完成,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冷却水
项目迁扩建后设2台冷却塔,主要用于注塑机的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过程中由于蒸发损耗,冷却塔需定期补充蒸发损耗的水量。
②生活污水
项目迁扩建后员工均不在场所内食宿。项目迁扩建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南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尾水CODCr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城镇二级污水处理一级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内河涌,最终汇入吉利涌。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注塑成型有机废气
项目迁扩建后塑料粒料注塑成型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本项 (略) 禅城区展富环保设备经营部设计建设注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的治理设施,先通过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统一收集,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7米,编号为DA001。
②破碎粉尘
项目迁扩建后塑料制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边角料和不合格品,收集后使用破碎机破碎后再返回混料机混合生产,破碎过程中产生少量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破碎工序在生产车间内进行,车间通风效果较好,粉尘在车间内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注塑机、烘干机、混料机、破碎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设备声级范围在65~85dB(A)之间。项目采用合理布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项目废 (略) 回收利用;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1日。
公示期间:验收组接受反映公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和问题的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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