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4〕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青光镇韩家墅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北辰区发改委《关于北辰区青光示范镇韩家墅片区北区基础设施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用于北辰区青光示范镇韩家墅片区北区基础设施公园绿地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土地面积约4.5140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6月3日,由青光镇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等调查单位,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30日至6月13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