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蓟州区第一中学委托,天津宏 (略) 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蓟州区第一中学铺设初中部教学楼东自行车区地砖工程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蓟州区第一中学铺设初中部教学楼东自行车区地砖工程
2.招标编号:*-024
二、项目内容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元) | 最高限额(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 一 包 | 否 | * | * | 其他施工工程 | 建设内容为房修土建工程,详细需求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宏 (略)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宏 (略) 财务室现场购买,同时提供U盘或电子邮箱以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下午13:30至14:00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宏 (略) 开标室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下午14:00
4.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下午14:00
5.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宏 (略)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2.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六、信用信息查询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的信息(查询截止到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七、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略) 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设定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四)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以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颖
2.联系电话:02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蓟州区第一中学
2.采购人地址: (略) 蓟州区
3.采购人联系人:王静峰
4.联系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蓟州区人民西大街6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3.com
7.质疑受理:天津宏 (略) 办公室 电话:022-*
十一、质疑与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七、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宏 (略) 提出。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 (略) 蓟州区第一中学
2.联 系 人:王静峰
3.联系方式:*
4.联系地址: (略) 蓟州区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宏 (略) 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监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采 (略) ()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关注采 (略) ,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宏 (略) 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宏 (略) 无关。同时, (略) 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宏 (略) 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