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251.246亩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增城区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 | ||
年限: | 70.0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02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40.000≤ | 建筑限高(米): | ≤3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C0084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13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 ||||
备注: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元或港币*万元或美元*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土地出让条件 竞买条件及准入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凡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3.竞 (略) 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竞买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在继续执行《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国土资源和规划 (略) 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购地资金审查,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需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视为违反竞买承诺,由土地出让人取消竞得(中标)人的竞得(中标)资格,对竞得(中标)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禁止竞得(中标)人在三年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4.竞买人须提交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付款方式: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成交价的50%(其中包括竞买保证金或定金*.*元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 第二期: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年内付清。 6.本次挂牌成交价未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非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待规自部门明确类型和具体建筑面积后,按相关规定缴交土地出让金。 (二)土地利用要求 1.地块成交后,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外的,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可参照前述规定由竞得人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另外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地块须登记在上述新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名下进行项目开发。 2.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开发,在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3.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无偿承担地块(L-02-01) (略) 的建设任务,土地由政府提供,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管理,竞得人须按照《 (略) 增城区房地产开发项 (略) (略) 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为基础,建设标准以增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的政府多部门联合会审意见为准。 4.地块(L-01-03)规划为水域和防护绿地,由政府提供土地,竞得人负责与项目同步建设和验收,并对其后续进行管护和使用,以提升空间品质及改善绿地水体环境。 5.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无偿承担地块(L-02-02)景观整治的建设任务,土地由政府提供。 6.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 (略)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7.项目的开发应符合《广东省人民政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划规范优化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20〕83号)、《 (略) 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穗府规〔2021〕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并根据项目周边居民点、医院、学校、小区的分布情况考虑邻避问题。 8.竞买人(或受让人)须承诺配合履行“交房即发证”服务模式,确保购房人在收房的同时即具备申请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条件。 9.土地使用年限:居住份额70年,商业份额40年,其他份额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 到 从广州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到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2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30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广州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tdkc)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荔湖街新城大道东侧251.246亩地块 号地块:2024年08月13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12日 2.网上申请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2日 17时 3.缴交保证金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8月22日 17时 4.网上挂牌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3日10时 5.限时竞价时间:2024年8月23日10时起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通过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 (略) 上交易活动。 2.《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略) (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和《 (略) ( (略) )土 (略) 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 (略) (http://**)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3.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5.本次土 (略) (略) 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 (略) 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 (略) 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6.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或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 (略) 上交易系统提示) 7.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8.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024年8月27日前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 (略) ( (略) )。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4年8月30日17时前予以确认。 9.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 (略) (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 (略) (http://**)自然资源专栏及增城区 (略) 站浏览。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城 (略) 10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吴女士、卢先生
联系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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