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城镇四街南侧区域旧城棚改项目(A、B地块)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城镇四街南侧区域旧城棚改项目(A、B地块)电梯工程已由怀来县行政审批局以怀行审建字[202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来县城 (略)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河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河北 (略) 项目名称:沙城镇四街南侧区域旧城棚改项目(A、B 地块)电梯工程 建设地点:沙城镇四街南侧 建设规模:26部电梯供货安装工程。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A4、A5、A6号楼在2024年09月25日前完工;A1、A2、A3号楼在2024年10月15日前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5 00:00至2024-08-0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http://**)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根据“关于印发《贯彻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日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数政字〔2024〕89号、“《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冀数政规〔2024〕1号规定,本项目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单位名称:河北 (略) ,负责人:张经理,联系方式:*,邮箱:*@*q.com。 2.代理单位名称:河北浩佳 (略) ,负责人:李经理,联系方式:*,邮箱:*@*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怀来县住建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电话:0313-* 电子邮箱:*@*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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