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 (略) 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略)
地 址: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514
2024年8月20日和9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技改燃气内加热灼烧回转窑工程 | 凉冕环建函〔2024〕19号 | 2024年9月11日 |
2 | 四川 (略) 盐井沟矿山废石料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 凉冕环建函〔2024〕20号 | 2024年9月28日 |
3 | 大有(冕宁)智慧种养循环示范园项目 | 凉冕环建函〔2024〕21号 | 2024年10月23日 |
4 | 冕宁县川佳商品混 (略) 迁建项目 | 凉冕环建函〔2024〕22号 | 2024年10月29日 |
5 | 新建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凉冕环建函〔2024〕23号 | 2024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