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度普通公路技术状况监测与养护管理评价服务(治理能力评价)。
2.项目编号:HTRY02-2023-102
3.采购内容和标段划分
采购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完 (略) 检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制定,完成对 (略) (州) 18家管养单位治理能力评价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含现场),牵头完 (略) 检总体报告编写工作;完成公众满意度调查及评价工作; (略) 检宣贯工作。结合交通运输部国评,治理能力评价工作量。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
5.采购控制限价:49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纳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间任意3个月的缴纳信息即可)相关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以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供应商应于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09时00时至12时00时,下午14时30时至17时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以及营业执照扫描件(需加盖公章)等一套资料持原件至采购代理北京华通 (略) (地址: (略) 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0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售价:人民币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略) 公路局会议室(地址: (略) 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5.2磋商地点: (略) 公路局会议室(地址: (略) 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 (略) 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公路局 | 采购代理:北京华通 (略) |
地 址: (略) 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 地 址: (略) 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02 |
联 系 人:汝先生 | 联 系 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0851-* | 联系方式:085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度普通公路技术状况监测与养护管理评价服务(治理能力评价)。
2.项目编号:HTRY02-2023-102
3.采购内容和标段划分
采购内容: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完 (略) 检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制定,完成对 (略) (州) 18家管养单位治理能力评价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含现场),牵头完 (略) 检总体报告编写工作;完成公众满意度调查及评价工作; (略) 检宣贯工作。结合交通运输部国评,治理能力评价工作量。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
5.采购控制限价:49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纳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间任意3个月的缴纳信息即可)相关材料;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以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⑥供应商在 “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供应商应于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09时00时至12时00时,下午14时30时至17时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以及营业执照扫描件(需加盖公章)等一套资料持原件至采购代理北京华通 (略) (地址: (略) 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0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售价:人民币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略) 公路局会议室(地址: (略) 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09月2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5.2磋商地点: (略) 公路局会议室(地址: (略) 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 (略) 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公路局 | 采购代理:北京华通 (略) |
地 址: (略) 高新区阳关大道120号 | 地 址: (略) 南明区瑞金南路东方大厦1102 |
联 系 人:汝先生 | 联 系 人:张女士 |
联系方式:0851-* | 联系方式:0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