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22年9月至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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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陵县环卫厨 (略) 场化项目 |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名称:南陵县环卫厨 (略) 场化项目 (二)招 标 人: (略) 管理局 (三)地 点:南陵县城区 (四)招标控制价:*.2元;年度无害化处理总量以每天15吨(县城区10吨、乡镇5吨)进行测算,共计5475吨。 (五)作业内容 1.负责自行租赁厨余垃圾转运场地,规范接收各镇收集运送的厨余垃圾,各镇自行提供厨余垃圾收集专用容器。 2.负责对县城区(含开发区)现有及以后新增的各类餐饮企业(含小微餐饮)和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工作人员日常产生的其他厨余垃圾进行上门收集,运送至厨余垃圾转运场地。 3.负责按县分类办要求对县城区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家庭厨余垃圾进行上门收集,运送至厨余垃圾转运场地。 4.负责对县城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等办公场所有害垃圾进行上门收集,并运送至指定暂存点。 5.负责将厨余垃圾转运场地内的厨余垃圾 (略) 指定厨余垃圾处理厂(目前为芜湖 (略) ,如有调整按具体政策执行,以环卫所通知为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6.负责厨余垃圾转运场地的日常保洁运营,厨余垃圾收运车辆统一规范停放、标识规范张贴、定期冲洗维保。 7.负责与城区内现有及以后新增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和收运对接工作。 8.负责维护更换厨余垃圾收运配套的厨余垃圾容器。 9.负责厨余垃圾收运后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负责日常厨余垃圾收运台账等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 11.负责对县城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其他厨余垃圾和实行分类投放责任人的小区家庭厨余垃圾日常收运情况建立台账,每月报送至县分类办。 12.负责对县城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人民团体有害垃圾日常收运情况建立台账,每月报送至县分类办。 (六)作业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收运范围内的厨余垃圾应收尽收、日产日清,具体作业时间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并报环卫所审核同意。 2.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 (略)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厨余垃圾转运场地、车辆定点停放场所、冲洗场所。 3.中标单位必须与各镇做好对接工作,负责接纳运送厨余垃圾,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 4.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定期年审并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外观整洁,无装置或功能损坏,无明显异味。 5.中标单位负责将厨余垃圾转运至指定的厨余垃圾厂内进行无害化处置,严禁中标单位将厨余垃圾转运予其他单位或个人,严禁中标单位为非本县单位和个人收运厨余垃圾。 6.中标单位在厨余垃圾收运中,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环卫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不得有抛撒滴漏。 7.中标单位对厨余垃圾每天的收运量在指定地点进行过磅登记,并做好当日收运台账的管理,不得弄虚作假。 8.在中标单位正常收运的情况下,如遇特殊情况(厨余垃圾产生量临时性增加等),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配,增加收运能力(如人员加班、增加车辆、人员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收运任务。 9.中标单位接受采购人检查、监督和指导。 (七)承包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成绩合格,符合其他约定事项内的续签条件,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定之日起生效。 (八)承包费用:中标单价(投标总价÷5475吨)×实际处理量(送往至指定的厨余垃圾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量,具体以指定的厨余垃圾厂数据为准)-考核扣费。 二、车辆、人员配置 (一)车辆配备 1.6m3全密闭罐体式厨余垃圾运输车2部。 主要参数为:收集箱容积≥6m3、发动机最大净功率≥121kw、额定载质量≥ 6220kg、外形尺寸(长×宽×高):6630×2350×2705±500mm、6污水箱容积≥500L、清水箱容积≥400L; 主要特点及功能:采用侧上料机构对垃圾收集,箱体内部带有推板机构,可实现推挤压缩、垃圾减容、固液分离、推挤/密封排料;主要构件箱体、后门、螺旋体以及水箱等采用餐厨垃圾特殊不锈钢制造,耐酸碱腐蚀性极强;垃圾箱与后门总成之间采用特制加强型硅胶条密封,密封性好,杜绝二次污染;纯手动控制,通过操作阀杆可完成提桶/卸桶、插销油缸伸出/缩回、后门开启/关闭、推板伸出/缩回,安全可靠,故障率低。 2.8m3全密闭罐体式厨余垃圾运输车1部。 主要参数为:收集箱容积≥8m3、发动机最大净功率≥169kw、额定载质量≥9600kg、外形尺寸(长×宽×高):7710×2540×3130±500mm、污水箱容积≥700L、清水箱容积≥400L; 主要特点及功能:采用侧上料机构对垃圾收集,箱体内部带有推板机构,可实现推挤压缩、垃圾减容、固液分离、推挤/密封排料;主要构件箱体、后门、螺旋体以及水箱等采用餐厨垃圾特殊不锈钢制造,耐酸碱腐蚀性极强;垃圾箱与后门总成之间采用特制加强型硅胶条密封,密封性好,杜绝二次污染;纯手动控制,通过操作阀杆可完成提桶/卸桶、插销油缸伸出/缩回、后门开启/关闭、推板伸出/缩回,安全可靠,故障率低。 3.厨余垃圾电动收集车4部。 要求车厢尺寸:2455×1355×600±50mm;巡航里程≥60Km;标准电压≥72V;一次性运输 240L 垃圾桶≥ 10个;车身全密闭。 4.环卫工具车1部,2021年以后购置的皮卡车,用于环卫工具设施运输及环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为保障车辆安全,3部全密闭罐体式厨余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终端设备,设备要求可实现行驶数据记录、双向通话、实时监控等功能,符合部标北斗协议、部标视频协议等国家相关协议,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中标企业所采购的以上车辆必须满足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工作的要求。承包期结束后,上述车辆由中标企业自行处理。 (二)人员配备 环卫管理员1人,厨余垃圾运输车驾驶员3人,辅助工3人,厨余垃圾电动收集车驾驶员4人,分类收集工4人,环卫工具车驾驶员1人,文员1人。以上各类人员合计17人。 上述列明的人员配备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不能降低或减少人员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注:根据本项目需要,中标单位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正式履约 前及承包期限内)须为本项目配备 1 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需一切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当中。 三、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 (一)人员工资 1.环卫管理员4500元/月,厨余垃圾运输车驾驶员4800元/月,辅助工3000元/月,厨余垃圾电动收集车驾驶员3000元/月,分类收集工3000元/月,环卫工具车驾驶员3000元/月,文员3000元/月。 2.全年高温补助及福利总计 1200 元/年/人(按春节、端午、中秋、7-10 月时间节点发放)。 3.人员体检费为 600 元/人/年。 4.日常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测算,在合理利润中体现,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共计11天。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人员工资、全年高温补助及福利、体检费必须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测算。未按上述标准测算,视作该投标为无效投标。 5.建立环卫工人工资增长机制,自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作业人员每年每人月增资100元,逐年递增(此项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由环卫所承担)。 (二)保险费用(此项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中标单位必须为符合社保购买标准的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因购买社会保险需要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本人自行承担;中标单位承包期间内必须为聘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社会保险、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购买费用由中标单位先行垫付,每年 11 月经审核后根据购买凭证统一实报实销(保险费用列入当年财政预算);餐厨垃圾转运场地 (略) 自行购买。 *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保额不低于 60 万元/人/年,人身意外伤害险或雇主责任险、餐厨垃圾转运场地公众责任险必须在中标单位正式进场前完成购买,购买前需征得采购单位同意(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报价要求 为确保本项目有序高效推进,防止低价恶意竞争,保障中标单位能够胜任环卫管理任务,不断提高环卫管理质量,现就本标报价作如下约束: (一)投标总价包含:人员工资,全年高温补助及福利,体检费,服装等劳保用品,罐体式厨余垃圾运输车(折旧、燃油、维修费、保险、车载视频监控终端设备),厨余垃圾电动收集车(折旧、充电、维修费、保险、餐厨垃圾桶更换),厨余垃圾转运场地(场地租赁、维护、公众责任险购买),环卫工具车,各种劳动工具, (略) 办公费,其他不可预见的费用,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各项应有费用。 *(二)不可竞争费用 1.人员费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配备,人员费用应包括:人员工资,全年日常加班工资及福利,体检费(按 17 人计算)。 2. 服装等劳保用品费用:每人每年 760 元(按 14人计算,环卫管理员、工具车驾驶员、文员除外)。中标单位定制的服装样式必须按照要求统一着装样式制作,详见《 (略) 环卫工人着装的通知》城管【2017】54 号及《南陵县环卫所劳保用品配备明细表》,中标单位配备或购买时,必须得到采购单位认可或代为购置。 3.车辆费用: (1)全密闭罐体式厨余垃圾运输车(3部,6m3运输车2 辆,8m3运输车1辆):折旧费、燃油费、维修费按*元/年计算。 (2)厨余垃圾电动收集车费用(4辆):折旧费、维修费按 *元/年计算。 (3)环卫工具车费用(1 辆):按 * 元/年计算。 4.税金:按 6.66%计算,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三)自行测算费用: 1.车辆其他费用:全密闭罐体式厨余垃圾运输车保险及车载视频监控终端设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厨余垃圾电动收集车保险、充电费用、配套厨余垃圾桶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交强险”不得低于*,配套厨余垃圾桶必须保证干净整洁无破损,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 2.厨余垃圾转运场地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必须在本县县城区内有固定的厨余垃圾转运场地、车辆定点停放场所、冲洗场所。 3. (略) 办公费(含人员日常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 4.投标单位中 (略) ,有固定的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相关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 5.各类保障活动及自然灾害等应急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测算。 6.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以上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测算,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投标单位严格成本核算,合理有效的测算本项目运作所需费用。 如遇节日、迎检、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中标单位必须服从统一安排, 作业延长时间及误餐所需费用投标单位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增加。中标单位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含迎检突击工作),采购单位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中标单位负责承包期间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等各项规章制度。 2.中标单位应加强对所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进行车辆年审。 3.招标方权对中标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随时对中标单位的收集和运输情况进行抽查,中标单位应积极配合各项工作检查,并落实整改。 4.收运过程中如发生厨余垃圾产生单位不配合收运工作等特殊情况,招标方负责协调,中标单位必须全力配合。 5.在承包期内中,发生一切事故(含治安、交通、劳资纠纷等事件),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6.中标单位应设立专门应急队*,保证在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突发事件或不可预见问题。 六、支付方式及考核奖惩 1.招标方依据《南陵县厨余垃圾作业督查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的监管考核,兑现考核奖惩,中标单位无条件接受。 2.招标单位在每月15日前以厨余垃圾处理厂确认后的过磅单、联单为依据,核算上月实际收运吨数。 3.承包费按月支付,当月承包费于次月根据上月考核结果兑付。中标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和实际收运吨数开具发票。 七、其它约定事项 1.招标单位支付的费用已包括本项目所有费用,招标方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必 (略) 南陵县最低工资及社会保险相关标准,今后若政策需要提高购买标准,所需费用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 3.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现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 4.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单位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方均不负责。 5.投标人报价中如有漏项、漏算、少算等内容均视为投标人报价的技术策略并视为默认。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和管理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增加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经费或索赔的要求。 6.中标单位安装的车载视频监控终端系统必须经采购单位验收同意,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7.承包期内,环卫车辆燃油费8元/升维持不变。 8.承包 (略) 场价格波动或招标业主测算漏项等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否则招标人有权宣布提前终止合同,并全额扣除招标企业合同履约金。 9.承包期内如指定厨余垃圾最终处置场所有调整,按具体政策执行,以环卫所通知为准。若调整后的最终处置场 (略) 内,费用不再重新测算,以中标价格为准;若调整后的最终处置场所在南陵县内,将 (略) 程变化每月扣减三部全密闭罐体式厨余垃圾运输车油费,具体计算公式为(140-实际运送距离)公里/辆/天×365天×3辆×0.26升/公里×8元/升÷12月,中标单位不得以此提出异议。 10.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于每年6月份安排环卫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交环卫备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1.中标单位必须做好环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12.中标单位所聘人员工作中引发纠纷必须及时处理、引起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金。 13.中标单位对所聘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和本招标项目的有关规定,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如未执行其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14.中标单位必须于次月 20 日之前将环卫作业人员的工资发放到位。 | * | 2022年11月 | 面向中小企业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南陵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2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