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 (略) 宏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锅炉扩建项目1个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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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宏伟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锅炉扩建项目 | (略) 宏伟区大打白狐村建材路东 | (略) 宏伟区农业农村局 | 辽宁 (略) | 本项 (略) (略) 宏伟区大打白狐村建材路东,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利用现有锅炉房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168m2。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5万元。主要将现有1t/h燃气热水锅炉拆除,利用现有锅炉房,新增1台1.5t/h 燃气热水锅炉。 | 1、本项目燃气锅炉烟气采取低氮燃烧器处理,外排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要求。 2、项目排水依托污水处理厂内现有排水管网,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系统废水收集后进入本项目现有工程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开河。 3、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的方式,确保项目噪声满足相应标准和限值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离子交换树脂一般每3年更换一次,本项目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返回厂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