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传 (略) )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传 (略) )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资建设,四川 (略) 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并结合建设项目的特点,现对该项目环评信息进行第一次环评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市传 (略) )
建设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枣山街道合力社区GC2020-25号地块
总投资:40000万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7333.28平方米,项目包含有以下内容: (略) 综合楼、 (略) 楼、 (略) 楼、发热门诊、感染门诊、后勤综合楼、行政办公楼、食堂、地下室及室外附属配套设施(含地埋制氧泵站、全埋医废处理系统、医废缓存)。总建筑面积49309.31平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9989.43平方米)。项目总计规划床位数为512床。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地址: (略) 广安区公园街168号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82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 (略)
单位地址: (略) 广安区宏志大道303号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进入以下链接下载调查表并填写,可采用邮箱或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
意见表链接:http://**_*.html
五、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2、项目建设及营运后对环境影响程度的看法;
3、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其他环保工作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将您的意见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公示单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