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采购标 (略) 三(略)镇北李村整村搬迁项目(EPC)工程总承包(B区)的炉渣物资,本次招标控制价:(略)元(不含税)。 2本次招标采取公开询价方式。 3具体规格型号、供应量详见附件。 4供货时间:预计进场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具体供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承包人必须保证按发包人书面通知(计划)准时进场;若发包人计划调整,须在48小时前通知中标人(通知的方式以书面为准);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不及时,造成发包人工程停工待料的,由承包人赔偿其损失,发包人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承包人。 5交货地点: (略) (略) 三(略)镇北李村整村搬迁项目(EPC)工程总承包(B区)项目 6技术要求:炉渣内不应含杂质、未燃尽煤块等,期粒径及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7验收方式及要求:质量验收:材料携带检验报告、合格证,并进行取样 检测,经检测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数量验收:以现场实际进场物资过磅计量。 8报价方式:按照项目材料明细的组价方式报价,同时报出所有规格的总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费、运费、税金、利润及工地落地前所有费用,含卸车费。 9付款方式:1、建设单位当月支付(略)方工程进度款比例为前提,(略)方充分理解并自愿同意;如当月建设单位支付(略)方的进度款比例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略)方同意当月的结算金额付款按建设单位支付(略)方的比例予以付款,剩余部分待建设单位支付(略)方相应部分的工程款后,(略)方支付给(略)方。2、如当月建设单位未支付(略)方相应部分的工程款,(略)方充分理解并自愿同意,待建设单位支付(略)方相应工程款后进行付款。3、满足上述条件后,(略)方每月支付(略)方上月结算额的70%。工程竣工后付至结算挂账总额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付清。4、付款时,(略)方应提供与(略)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因(略)方原因在付款日未及时提供与(略)方身份相符的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付款延期责任由(略)方承担。合同终止后货款两清。 10合同签订:本次采购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相关联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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