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信 (略) | ||
项目地理位置 | (略) 惠安县泉惠 (略)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小姐 | ||
项目名称 | *吨粉末涂料生产及研发中心项目 | ||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吨粉末涂料生产及研发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信 (略) ;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元; 行业分类与代码:C2641涂料制造;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已建车间,投建28条粉末生产线,主要设备包含:自动翻转混合机、双螺杆挤出机、压片机、磨粉机等,及1100平方研发中心,主要从事粉末涂料生产。拟年产*吨粉末涂料。 拟建地点: (略) 惠安县泉惠 (略) 。 |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 |||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职务 | |
项目负责人 | 曾江林 | 化工工程师 | |
报告书编写人 | 曾江林 | 化工工程师 | |
赵 进 | — | ||
吴俊祥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建设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有害因素:二氧化钛粉尘、二*苯(全部异构体)、硫酸钡(按Ba计); (2)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结果: 通过职业健康风险评估结果,结合拟建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预测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各工作岗位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物理因素的浓度(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 1. 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2.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在设计阶段如果能根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设计;在设计和施工阶段遵循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使用的原则,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运行过程中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因此,拟建项目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方面是基本可行的。 建议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进行设计,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2)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督促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并严格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作业期间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减少职业病危害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影响,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拟建项目不足部分已在本预评价报告中提出补充建议,应在设计及施工建设过程中完善和落实。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中规定: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1. 完善防尘、防毒设施、措施的描述; 2. 完善具体补充措施及建议。 3. 《预评价报告》应根据评审组和专家个人意见进行修改,并经评审组签字确认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