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能建(高州) (略) 委托广东智环研 (略) 对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高州市潭头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选址变更)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特做此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能建(高州) (略)
项目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高州市潭头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区选址变更)
地址: (略) (略) 潭头镇北兰村、潭头村、乾坡村、根竹园村等
联系方式:梁工,#
(二)项目概况
现有项目已于2023年4月26日取得《 (略) (略) 关于中国电力 (略) (略) 潭头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茂环审〔2023〕16号),现有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升压站位置重新选址,已于2024年6月6日取得《 (略) (略) 关于中国电力 (略) (略) 潭头镇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选址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茂环审(高州)〔2024〕24号),现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光 (略) 、光 (略) 集电送至110kV升 (略) 以及110kV升压站和升压站储能单元,光伏装机容量为150MW。
现有项目已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部 (略) PHC桩施工、支架安装以及110kV升压站设备安装等前期工作。建设过程中,因受到村民阻扰,征地困难,故部分用地不适宜再开展 (略) ,建设部分 (略) 拟重新选址(发生重大变动),新选 (略) 占地74.7473公顷,为本项目评价内容,未动工建设。本报告主要分析变动部分的 (略) 的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占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项目 (略) 运营期不设劳动定员;项目所在地雨量充足,光伏组件采用自然雨水消洗为主,项目无需额外对光伏发电板进行清洗。运营期光伏发电组件不产生废气。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箱式变压器等设备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废旧光伏组件不设置临时储存点,检修更换后直接由设备厂 (略) 理。废变压器不设置临时储存点,服务结束后直接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 (略) 置单 (略) 理;废变压器油发生事故时储存于储油池,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 (略) 置单 (略) 理。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建设单位:中能建(高州) (略)
日期:202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