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 (略) (略) 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202 (略) (略) 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其中:第一标段为“物业服务”。
本项目不需要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必要报表或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且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必备的物质基础、技术资料、人员保障等书面承诺函。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
6.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 (略) 站查询截图,日期不得早于发布公告日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员工的近亲属、股东及其近亲属为采购人中层或以上管理人员的,不能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及其近亲属有采购人从业经历、且离职不满5年的,不能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止,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请持单位授权委 (略) (略) (略) 19号302室现场获取,未报名成功不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 (略) (略) (略) 19号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 (略) (略) (略) 19号2楼会议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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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略) (略) 9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9号
联系人:曹诺雨、于鹏
电话:022-*
电子邮件:*@*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