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85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幕菲勒村民委员会幕菲勒村民小组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240≤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供电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供电用地 | 851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55.*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34 | |||
起始价: | 255.*元 | 加价幅度: | *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 到 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8001/#/homePage,选择文山州)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25日 到 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8001/#/homePage,选择文山州)按要求对应上传资格 (略) 络报名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17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25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26日 10时00分在报名成功的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进行限时竞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资格条件及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2、按规定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3、不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当地政府明文禁止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的竞买人报名;4、列入云 (略)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人失信状态未消除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未通过报名的意向竞买人不能参与竞买)。 (三)、报名资料及提交:1.报名所需资料 :竞买申请书(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被委托人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联合竞买、竞投协议(联合竞买、竞投者提供,其中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或自然人个人)征信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2.资料提交要求: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内容真实、清晰、完整、可辨,并加盖公司鲜公章(自然人除外),上传资格材料为复印件的还需 (略) 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鲜公章(自然人除外),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保证金交纳相关事宜:1、交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竞买人名称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须在指定时限内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放弃参与此次竞价活动。2、未竞得人保证金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将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资格审查:交易实施人按照电子交易文件规定的条件,在出让公告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竞买人资格材料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1、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2、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3、列入失信名单被联合惩戒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数字证书办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竞买人须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进行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0876-*,地址: (略) 四楼大厅( (略) (略) 2号)。 (七)、缴款事宜:在出让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砚山县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可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八)、竞得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按合同约定开工建设,未按条件和协议履行的,将按《闲 (略) 置办法》处置。 (九)、本次拍卖活动由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事项由组织者和砚山县 (略) 负责解释。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砚山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3号楼(6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76-*
开户单位:砚山县 (略)
开户银行:云南砚山农村 (略)
开户账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