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换发《办学许可证》的批复
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你单位换发《办学许可证》的申请已收悉。
根据《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关于印发< (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19号)的要求, (略) 审核,同意你单位换发《办学许可证》。
特此批复。
附件:《同意换发〈办学许可证〉单位一览表》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同意换发《办学许可证》单位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有效期 | 办学内容 |
1 | 上海和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 2024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 养老护理员(三、四、五级) |